2025年凤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001包、002包-采购/资审公告

2025年凤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001包、002包-采购/资审公告

(2025年凤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凤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 07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

项目名称:2025年凤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0,000.00元

最高限价:1,040,000.00元

001包组

预算金额:845,000.00元

最高限价:845,000.00元

采购需求:抽检1300批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须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002包组

预算金额:195,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0元

采购需求:抽检300批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须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若多包中标,则按照包号自然顺序确定中标资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资质认定计量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 07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3月 07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报价时限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474 465 803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大街18号

联系方式:183*****2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134*****565

邮箱地址:183*****639@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34 8070 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4*****5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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