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关于遴选《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拟开展《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工作的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海南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开展《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

  2.提交成果:《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纸质版10份,电子WORD版1份)。

  3.提交成果应符合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

  4.合同签订并收集完全部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三)经费预算

  22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劳务费、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交通、工作餐和住宿等其他费用,印刷费以及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利润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在水土保持方面有突出的成果,较为熟悉海南水土保持方面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报价书应包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二)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工作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电子版拷贝至电子U盘或光盘。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4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五)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期间,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马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马先生,0898-********)。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旁)

  邮编:******

  附件:

  项目申请书

  评分标准

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 公报编制 水文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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