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油气回收设施及船岸安全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油气回收设施及船岸安全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因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需要,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项目所需油气回收设施及船岸安全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业主名称: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码头改造提升工程泊位吞吐量拟定为320万吨/年,泊位通过能力为350万吨/年。改造提升2个(4#、5#)5000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新建1个(6#)5000吨级油气化工泊位,1个(7#)*****吨级油气化工泊位,新建1套800立方米/小时油气回收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3.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区长江武汉青山夹水道南岸武惠堤江段,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4. 招标范围 :
(1)本项目码头1套油气回收设施(处理能力800m3/h,并提供排放量达标承诺)及4套船岸安全装置(600m3/h)的生产、运输、保修等;
(2)船岸安全装置需提供整机防爆安全认证,并承诺取得CCS认证;
(3)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含设备及各类外购配件合格证),操作维修和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制造检测报告,图纸、数据表及各类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P&ID、设备布置图、装置设备一览表、仪表索引表、基础埋件图等),出场检验报告;
(4)油气回收设施及船岸安全装置的除锈及涂装;
(5)免费提供2年备品备件、专业工具;
(6)具体规格详见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5. 送货地点:
(1)油气回收设施: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泊位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2)船岸安全装置:趸船建造现场(湖北省武汉市周边县市)。
具体送货位置以我方项目部指定为准。
6. 计划供货期:船岸安全装置以趸船需求时间为准;油气回收装置2025年8月到现场。(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7.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发生费用自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一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设备供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2024年)在石油化工,或者码头仓储系统有同类业绩且没有失败的案例(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由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五年(2020年-2024年)以来,至少有2套处理规模800m/h,采用低温(冷凝)吸收 +吸附组合工艺技术,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尾气排放满足vOCs60mg/Nm的案例,需要提供业合同、购货发票、技术附件等(可以显示装置规模、工艺路线、尾气排放执行指标等关键条款)相关证明,提供装置运行一年以上业主委托的第三方使用效果检测报告及业主出具的运行一年1年以 上的证明文件(需要有业主的盖章),提供至少2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设备供货商提供书面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需具备油气回收装置整体防爆合格证,以及船岸对接设施的整体防爆合格证
8.投标人提供的油气回收装置及船岸安全装置除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必须满足中国石化安技【2018】33号文《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需要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11.本招标接受生产制造商和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需提供授权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 2月25日(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可开具发票),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3.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
户 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款项备注:中交二航院中韩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设施及船岸安全装置采购标书款。
购买凭证(银行转账成功的回执等)的截图上传招标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同时将购买凭证和开票信息发送到招标联系人邮箱。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日(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网上发布。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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