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蒸汽工程设计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蒸汽工程设计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蒸汽工程设计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备〔2021〕3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金沙湾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用地红线外蒸汽工程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通州区金沙湾片区。
2.2 工程规模:长度约2km的埋地蒸汽管道,起点为世纪大桥东侧绿化带内预留管道接口,终点为金沙湾医学综合体北侧围墙。管道设计压力≥1.0MPa,管道设计工作温度≥350℃,工作管道直径≥DN250,压力管道等级为GB2。
2.3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4 设计期限:总工期20天。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埋地蒸汽管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工程设计、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通过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满足施工和竣工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埋地蒸汽管道的工程设计业绩,长度≥1km。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须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14时0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金沙湾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楼5层 | 地址 | 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
联系人 | 刘先生、葛女士 | 联系人 | 曹女士、周先生 |
电话 | 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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