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9]1091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_,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设置于京沪高速公路与国道G345交叉处,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预留远期双喇叭互通方案实施条件,收费广场设置在西南象限。互通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京沪高速主线路基宽度采用49.5米,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采用10.5米,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采用19.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工程建安费约2.45亿元,检测费估算50万元。

2.2检测要求

试验检测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方案,试验检测人组织检测方案专家审查,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报告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各合同段初步质量评分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

JJBHT-JDJC标:包括工地试验室验收服务、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测、交工质量核验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质量监督回访检测。

2.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CMA);

(3)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中的一个:

a.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市级(指地级市或设区级市)及以上质监机构委托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试验检测项目或过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检项目;

b.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质安中心)检验检测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http://jtyst.jiangsu.gov.cn/col/col*****/index.html)。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

c.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中的一个:

①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市级(指地级市或设区级市)及以上质监机构委托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试验检测项目或过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质安中心)检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

b.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中的一个:

①技术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市级(指地级市或设区级市)及以上质监机构委托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试验检测项目或过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技术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快速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质安中心)检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7)其他检测人员要求:

参与检测的其他人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或桥隧(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

备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专业区分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对照表区分。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检测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本项目对应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检测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为京沪高速公路靖江北互通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供服务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吴州南路11号

招标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523-********182*****296

电子邮箱:**********@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8.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2:00,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00:0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9点,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10:00。

2025年2月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验 鉴定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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