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消费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消费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承办好2025年绵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消费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对活动进行组织、策划、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消费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项目;
(二)项目预算:预算金额应控制在15万元以内,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服务期限:1天;
(四)服务内容:承揽活动主题拟定、活动地点推荐、活动整体设计、舞美设计、活动实施策划拍摄、制作2025年绵阳市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所需相关视频及氛围营造、现场表彰全程策划、设计及具体执行等相关内容。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能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四)在从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且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五)申请人截至申请书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六)参与本比选项目的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如确定参加本次比选采购,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17:00前报名并现场拷取电子比选文件。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绵阳市涪城区集中办公区9A133室)。
四、参加采购活动须知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scjg.my.gov.cn/)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参与单位只能提交一次投标报价,不得更改,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各参与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16-*******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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