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政府办公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政府办公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政府办公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政府办公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政府办公楼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NDY2016-043

3、公示期限: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1月3日止,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5:00时(节假日除外)。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采购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荐建华区鑫实际电子产品商行作为本项目代理商,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可按照单一来源方式。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若无异议,将向建华区鑫实际电子产品商行发出成交通知书。

5、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附件:专家论证表

2016年12月22日

论证内容

1、技术指标是否准确、合理。2、商务和技术要求是否有排他性条款。3、能否有三种品牌以上设备满足本项目采购技术指标要求。(需三位以上专家论证)

专家姓名(签字)

工作单位(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

 苗相君

碾子山区供电局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条件、商务及技术指标,无排他性和歧视性。

 李斌

碾子山区供电局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条件、商务及技术指标,无排他性和歧视性。

潘宇

碾子山区供电局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条件、商务及技术指标,无排他性和歧视性。

综合论证结论意见

技术指标无排他

6、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主电源工作电压:AC220V±15%/50Hz。

通讯速率:9600bps。最大输入功率:65W。立柜式。50点。

1

立柜式,具有打印记忆声光报警功能,具有手机短信报警功能。

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工作电压:AC220V15%,50Hz。环境温度:-10℃~40℃。

通讯方式:RS485。4路温度,4路漏电。

10

要求每个回路可以单独监控单独设置,具有单回路故障报警功能。

3

电气火灾剩余电流探测器

额定漏电测量范围10mA~5A。内孔径尺寸45(mm)。线长2m。

10

圆形闭口

4

电气火灾温度探测器

温度测量范围:0~140℃。

测量精度±20℃。标准线长:2米屏蔽线。探头铜柱尺寸:?5×25mm。

40

5

电箱

350*280*250mm

10

带散热孔

7、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碾子山区

唐立军

158*****328

审批部门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

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

赵安仁

****-*******

监管部门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管理办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环南路

孟祥安

****-*******-****

集中采购机构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赵雷、顾城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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