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短波移动覆盖发射接收系统招标公告
公安厅短波移动覆盖发射接收系统招标公告
谈 判 公 告
受辽宁省公安厅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公安厅短波移动覆盖发射接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短波移动覆盖发射接收系统采购
(二)采购文件编号:LNZC********
(三)项目内容:短波移动覆盖发射接收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
本次项目不进行分包,供应商对项目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供应商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以上;
(三)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不是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四)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供应商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3月4日—2008年3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奉天纺纱厂南门)506室免费领取。
领取文件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谈判总价的百分之一(取整至千元)
递交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3月11日16:00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8财务室。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8年3月12日9:0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采购文件咨询:邸毓春 ***-********、********(传真)
成交通知咨询:024-********、********、********、********、********(传真)
合同领取咨询:02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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