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村镇辖区2025年死亡松树除治质量和星村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2025年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星村镇辖区2025年死亡松树除治质量和星村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2025年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星村镇辖区2025年死亡松树除治质量和星村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2025年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项目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
采购单位 | 武夷山市星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武夷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 16: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 | ||
采购单位 | 武夷山市星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夷山市星村镇江东路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先生0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梅0599-******* |
项目概况
星村镇辖区2025年死亡松树除治质量和星村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2025年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WYS
项目名称:星村镇辖区2025年死亡松树除治质量和星村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2025年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暂估 数量 | 最高 限价单价 | 预算金额(元) | 磋商 保证金(元) | 主要技术 (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1-1 | 死亡松树除治质量核验 | 10.00元/株 | 4551 | 详见星村镇辖区2025年死亡松树除治质量和星村镇(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2025年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报价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1-2 | 防治性采伐除治质量核验 | / | ******.73 | |||||
预算总金额 | ******.73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5年09月30日止(暂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qq.com,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无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邮寄购买磋商文件及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5810601
7.2资格标准: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①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7.3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星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夷山市星村镇江东路88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
联系方式:江梅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梅
电 话: 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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