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收储地块测绘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青浦区收储地块测绘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浦区收储地块测绘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5**********-********
项目名称:青浦区收储地块测绘服务
预算编号: 1825-W********, 1825-W********, 1825-W********, 1825-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包3-******.00元,包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青浦区土储中心储备地块测绘服务包件一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涉及收储青浦区内土地,土地用途涉及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教育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项目任务包括对本区范围内指定收储地块的要素进行测量并形成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包名称:青浦区土储中心储备地块测绘服务包件二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涉及收储青浦区内土地,土地用途涉及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教育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项目任务包括对本区范围内指定收储地块的要素进行测量并形成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包名称:青浦区土储中心储备地块测绘服务包件三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涉及收储青浦区内土地,土地用途涉及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教育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项目任务包括对本区范围内指定收储地块的要素进行测量并形成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包名称:青浦区土储中心储备地块测绘服务包件四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涉及收储青浦区内土地,土地用途涉及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教育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项目任务包括对本区范围内指定收储地块的要素进行测量并形成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提交采购人委托的所有项目测绘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为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a.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b.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c. 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类别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d.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楼518商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s://home.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和“咨询小采”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云平台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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