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氿北路风光带区域二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东氿北路风光带区域二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东氿北路风光带区域二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绿化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招标范围:美丽宜居试点城市滨水空间城市更新项目-东氿北路风光带区域二项目,总面积约*****㎡,主要包含种植土、苗木、种植、养护等内容。
1.3计划工期:施工期:2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养护期: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计算。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中标人在2025年3月8日前(不含)须完成植树节活动所有的苗木供应及种植,植树节活动所需苗木清单附后。
1.4预算价:约906万元,投标最小下浮率:25%。报价时投标价按照906万元*(1-投标让利率)报价(投标报价让利率须大于最小下浮率,小于或等于最小下浮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终结算按照最终让利率(最终让利率=中标让利率+考核让利率)进行让利审定。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无法直接体现绿化工程金额,须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7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户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5*****4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兴东氿支行 308*****7036
交纳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本票、汇票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票据金额不得分开。
4、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注: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2024年9月-2025年2月内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6时00分,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2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6)企业业绩资料;(7)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官网、宜兴城建文旅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5年2月24日至 2025年2月2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谈家干2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9*****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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