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JKEDBL-G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完成期限及服务地点

备注

1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在我单位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主要负责完成2025年度400万元以下工程及相关监理、设计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投标报名、审核投标单位资质、组织招标会议、发放图纸等资料、组织现场勘察、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编写评标报告、中标公示、合同建议方案、发放中标通知书,办理项目预研、招标申请、项目报建等事项。

本次公开招标入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效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服务地点:哈尔滨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适用范围: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入围的采购代理机构适用于代理招标人委托的采购项目,每次有采购代理需求时,将在中标的所有代理机构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的采购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无

3.本项目确定5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标委托代理(语义相近即可)。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501)。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501)。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3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经营范围包括招标委托代理(语义相近即可));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wxzb2005@163.com。

如投标人无法采用线上递交报名资料,携带资料赴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3*****449
地 址: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井凤君、刘彬
联系电话:024-********
邮 箱:wxzb2005@163.com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823
,辽宁,沈阳市,沈河区,黑龙江,哈尔滨市,沈阳,哈尔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类招标代 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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