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大米招标公告

稻香村大米招标公告

2016年海门市临江镇稻香村大米询价采购公告二次(资格后审)询价单 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
大米质量:2016年度国产晚粳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规定的一级粳米质量指标;规格:每袋10kg包装和25kg包装65270斤
合计65270斤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签名:2017年 月 日备注: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4开标室(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时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袋10kg包装和25kg包装。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01 月10日下午2:00。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送货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2.4元每斤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6.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7.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至海门市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8.售后服务:送货前须经稻香村村委会抽样验收合格,送货至各农户家中(送货费用及送货中的上下力支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农户家中,并经业主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100%。10.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交货完毕。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1.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12.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7*****130海门市临江镇稻香村村民委员会

2017-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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