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粤0111执4394号案的评估事项
关于2024粤0111执4394号案的评估事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1委字第*****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高翔执行一案[案号:(2024)粤0111执4394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广东一方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陈高翔名下车牌号码为粤AT75T7奔驰牌汽车进行价值评估。现该司已出具评估报告,现将报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评估标的物:车牌号码为粤AT75T7奔驰牌汽车
财产所有人:陈高翔
评估价值:******元
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标的物进行拍卖。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谢法官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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