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分别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公路函〔2024〕24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4〕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治理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15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专项养护工程,主要对银川分中心管理养护的G109线(2处路段)、G110线(1处路段)、G211线(2处路段)、G244线(2处路段)、G307线(4处路段)、G344线(1处路段)等6条国道共计12处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提升。

工程内容包括:对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或更换符合防护等级要求的路侧护栏,对未设置护栏的一级公路等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处置护栏端部、护栏外展、不同形式护栏过渡段等,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主要工程量:清除标线******.21平方米,施划标线******.78平方米,更换或增设护栏*****.03米、标志324块、防眩网6714米、道口标柱256根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2个组,A组内2个标段,B组内1个标段,按组进行招标,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A组第1标段:G109线K1183+139-K1208+565、K1223+510-K1254.560段全长56.476km、G110线K218+014-K1296+300段全长78.286km,主要对沿线护栏、标志及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精细化提升。

A组第2标段:G211线K46+000-K87+286、K92+640-K123+825段全长72.471km、G307线K1244+194-K1253+739、K1262+933-K1291+695、K1319+868-K1345+028、K1356+588-K1371+239段全长78.118km,主要对沿线护栏、标志及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精细化提升。

B组第1标段:G244线K79+488-K160+662、K177+339-K204+300段全长108.135km、G344线K2211+749-K2252+68段全长108.135km,主要对沿线护栏、标志及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精细化提升。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8相关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报名,A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A组报名成功。

(2) 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如某一投标人在2个组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为A组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B组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组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各组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3) 投标人必须下载A组内2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A组内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并按组递交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时必须注意:1.A组内2个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函、标段)外,其他内容所有标段必须一致,尤其是施工组织设计两个标段要保持一致,投标人按照各标段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等,将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到一起进行编写,每1个标段施工组织设计中均包含本项目A组内2个标段全部的施工组织设计;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制。

若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A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系统原因除外)或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对本组的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本项目A组:招标人对通过本组内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开标厅现场通过系统内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前10名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每个标段各分配5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A组内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本项目B组:招标人仅对通过本组内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前5名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5)本项目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2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及评审,未选取的关联企业视为弃标。如关联企业商务和技术得分都相等时,则按照以下原则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排名顺序则依次依据“履约信誉得分”、“主要人员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能力得分”、“企业业绩得分”、“投标人上一年年末净资产”、“投标人近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近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6)本项目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中从业范围应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或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且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在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 为同步转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荣

联系人:王荣荣

电话:0951-*******

电话:0951-*******

行政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电 话:0951-*******

2025-02-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设施 提升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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