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淇水乐园会展中心外立面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淇水乐园会展中心外立面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淇水乐园会展中心外立面绿化施工项目,已由淇滨园林【2016】38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淇水乐园会展中心外立面绿化施工
2.2、建设地点:淇水乐园
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钢骨架焊接、水管网安装、灯光安装、种植框固定、种植回填土和绿化种植等项目。
2.4、投资概算:约180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内标注的全部内容
2.7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成活、包安全、包协调地方关系,包施工效果与设计效果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用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上查询系统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本公司红章的打印网页)。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前日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不得为负值),需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报告原件。投标企业需提供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2016年12月份账面存款余额证明,且需高于本标段控制价的5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十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3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东段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中段天择商务中心 418室
联系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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