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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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说明:桶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一次性注模成型,外表光滑,容易清洗。桶体前后有凹凸面加强设计,桶体左右两个侧面为平面桶体设计成倒置的梯形,下窄上宽,可以进行叠层放置(单层最大为15只),便于运输及仓储和管理,从而降低使用成本。
说明: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新料,(HDPE)添加高质量增强抗紫外线剂,须确保颜色鲜艳,颜色第一种为灰色,白色油漆丝印其它垃圾标识;颜色第二种为蓝色,白色油漆丝印可回收物标识;颜色第三种为红色,白色油漆丝印有害垃圾标识;颜色第四种为绿色,白色油漆丝印厨余垃圾标识。3年内不褪色。
说明:垃圾桶沿口选用最新的双裙边设计,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设有网状加强筋
说明:把手后有8条加强筋。把手采用分段式接构,把手部份采用点状排布,达到手握时防滑效果,在桶把手的边缘设有专业的垃圾袋收纳装置方便垃圾袋携带
说明:耐磨钉钢制:≥26颗耐磨钉,垃圾桶底部设有凹形槽以及蜂窝状(内层)辐射状(外层)交叉加强筋
说明:Φ210mm内圈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注塑成型,外圈橡胶,轮毂及桶圈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内衬耐磨钢套,轮胎采用橡胶材质,采用直插止退防盗设计与轮轴连接。
说明:轮轴采用45#碳钢材质实心镀锌中碳钢,承重性能≥300KG,表面电镀确保5年以上不生锈,底轴规格:Φ20mm。高温65℃、低温-3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破裂。橡胶轮与底轴连接方式为直接插入固定,可以有效的防止盗卸。
说明:销子是高密度聚乙烯原料一次性注塑成型,高强度、坚固耐用,使桶体与桶盖紧密相连,不会脱落,可反复开关达百万次以上,并具有防盗功能。
商务技术60分商务技术60分商务技术60分商务技术60分
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
商务资信(11 分)企业综合实力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有效期内的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能力认证证书; 每一项得 1 分,共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
商务资信(11 分)同类业绩自2021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同类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6
技术分(49 分)基本技术响应及质量检测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的得 7分,未满足的一项扣 1 分,扣完7 分为止。(打“★”条款为实质性指标,如不满足,做无效标)7
技术分(49 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要求的 240L塑料垃圾桶检测报告的得 2 分。注:需提供符合 CJ/T280-202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最新版权威机构出具的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2
技术分(49 分)样品投标人需根据采购内容的要求提供货物样品,评委根据其样品规格尺寸、厚度、材质、重量、颜色、表面处理、加强筋、产品设计、牢固度、制作工艺、细节处理、印刷等情况进行打分:240 升垃圾桶样品,优秀得 12 分,良好得 8分,一般得 6 分,不提供得 0 分;(提交方式及时间:见前附表)12
技术分(49 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生产质量保障措施、产品工艺生产流程或方案、项目交货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进行分档计分:实施方案形式多样、组织清晰合理,执行性强的,计 8分;实施方案、组织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执行性的,计 5分;实施方案、组织方案基本欠佳,执行性不强的,计 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8
技术分(49 分)产品作业便利高效性设计投标单位可提供文字或图片说明垃圾桶实用性设计、创新性设计、便利性设计、减少桶盖的损坏率、增加工作效率等方面。内容清楚,产品作业便利高效的得 8 分;内容清楚,产品作业便利一般性的得 5分; 内容不清楚,产品作业便利一般性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8
技术分(49 分)售后服务方案1、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故障的响应、维保队伍、备品情况、质保期后维修服务内容等,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的得 4 分,较完整、合理性一般的得 2 分, 售后方案简单缺乏合理性的得 1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应急响应方案,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2分,应急方案简单缺乏合理性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3、提供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4、参与本次项目的售后人员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8
技术分(49 分)安装及验收方案1、安装调试(2 分):安装调试安排合理可行最具保障的得 2 分,安装进度安排较合理、保障一般的得 1 分,实施进度安排差、保障差的不得分。2、验收方案(2 分):验收方案程序科学合理有操作性的得 2 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操作性一般的得 1 分,方案简单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4
价格分40分价格分40分价格分40分价格分40分
1价格分40分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名称采购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说明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大写:小写: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240L垃圾桶1500(其中灰色600只、蓝色600只、红色100只、绿色200只)
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小写: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240L垃圾桶1500(其中灰色600只、蓝色600只、红色100只、绿色200只)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0二五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第六部分 合同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20天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 2025年3月18日9时30分
地点: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详见附件。
方式: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方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签到及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招标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投标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7:30
投标样品接收地点: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7日17:30前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提供样品,样品须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桶体醒目位置标注投标人名称,将垃圾桶(240L垃圾桶一只),送至采购人指定存放处(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因样品邮寄过来损坏而影响评标结果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邮寄后请及时通知采购人。如未通知采购人导致样品未收到等情况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联系人:杨仲秋,联系电话:189*****396
中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后予以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注:样品技术性能、参数等指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作为验收标准),中标人的样品在定标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在验收结束后退还,其他投标单位的样品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因提供样品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未中标单位收回样品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负。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联系电话:0513-********
5、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如东县双甸镇
联系方式:杨仲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三元世纪城9-2号
联系方式:王海美 18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仲秋
联系电话:189*****396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评标费200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招标人解释,其它部分由招标人解释。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开标和评标
(5)投标文件组成
(6)合同
(7)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中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审文件、技术标、经济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
2.1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的拒收
3.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投标文件的撤回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4.1.2 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 “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经济标唱标时公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
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
2评标委员会
2.1开标后,招标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 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委、招标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3.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投标的澄清
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 资格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5.8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1无效投标条款
6.1.1 投标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6.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
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1.8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内容错误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1.9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签章。
6.1.12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当出现的雷同的。
6.1.1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6.1.14供应商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6.2废标条款:
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2.5 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
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1.确定中标单位
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1.3招标人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向招标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1.4.5与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招标人答复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招标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中标通知书
3.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八)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8000.00元,在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或按照规定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息)。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3、产品内容及要求:
240L垃圾桶1500只(包括垃圾分类标志)(其中灰色600只、蓝色600只、红色100只、绿色200只)。每个垃圾桶上须印刷双甸镇高前村字样及编号(具体要求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交货印刷的最终版本须跟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生产,此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报价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增加中标价的要求。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4、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中标价的要求。
5、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货物(含辅件)、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工、质保、一切税费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也应包含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全部费用。
二、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一:要求
1、★规格:容量240L(±3L) 长≥ 730mm*宽≥ 580mm*高含盖≥1080mm; ,光桶重量:≥ 11.5kg;盖子:≥2.2kg,盖子上面有4条大筋,增加盖子牢度,不易变形,整体重量≥ 17.2kg 。耐磨钉钢制:≥26颗耐磨丁,保证底部不易磨损且不泄露。
2、★材料: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新料,(HDPE)添加高质量增强抗紫外线剂,须确保颜色鲜艳,垃圾桶颜色分四种颜色(须印刷符合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志),颜色第一种为灰色,白色油漆丝印其它垃圾标识;颜色第二种为蓝色,白色油漆丝印可回收物标识;颜色第三种为红色,白色油漆丝印有害垃圾标识;颜色第四种为绿色,白色油漆丝印厨余垃圾标识。3年内不褪色。
3、★桶体须为一次性注塑成型,无接缝,表面光滑,具有耐腐蚀,耐酸碱,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桶体壁厚≥4.5mm,桶盖壁厚≥4mm 加强筋壁厚≧6mm,垃圾桶沿口凹槽深度是≧5mm,设有加强筋,加强筋厚度达≧6mm,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必须匹配,以上设有加强筋。
4、翻盖设计,耐腐蚀,并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能与本单位的环卫车辆翻转机匹配。盖子采用四根加强加高筋使整个盖子硬度及牢度更好,并采用二个加长防脱落扣子跟桶体握手连接。
5、垃圾桶背面设置人性化脚踩防滑凹槽,在防滑凹槽中可以直接脚踩在钢轴上以提升使用者在垃圾桶满载时灵活舒适翻动垃圾桶拉走。在垃圾桶内有未完全倒完的垃圾可单手提桶把单手提钢轴以至把整个垃圾桶内垃圾完全倒出。
6、★垃圾桶沿口选用最新的双裙边设计,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设有网状加强筋,左右两侧有8条加强筋,上沿口下有蜂窝网状加强筋,把手后有8条加强筋。把手采用分段式接构,把手部份采用点状排布,达到手握时防滑效果,在桶把手的边缘设有专业的垃圾袋收纳装置方便垃圾袋携带。
7、垃圾桶底部设有凹形槽以及蜂窝状(内层)辐射状(外层)交叉加强筋从而全方位保护桶底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垃圾桶在超负荷运作时不因底部受力过大而开裂,
8、★橡胶轮:Φ210mm内圈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注塑成型,外圈橡胶,轮毂及桶圈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内衬耐磨钢套,轮胎采用橡胶材质,采用直插止退防盗设计与轮轴连接。轮轴采用45#碳钢材质实心镀锌中碳钢,承重性能≥300KG,表面电镀确保5年以上不生锈,底轴规格:Φ20mm。高温65℃、低温-3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破裂。
橡胶轮与底轴连接方式为直接插入固定,可以有效的防止盗卸。
二、实物彩图(图片只作为参考)
产品各部件的详细介绍
注:以上所有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不接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需提供样品240L垃圾桶一只,进行现场测试,否则投标无效。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文字部分描述为准。
三、交货要求、时间、地点
1、交货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该批垃圾桶质量检测报告,由验收方抽验部分垃圾桶进行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结果必须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一致。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交货时间:2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四、质量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
五、服务标准及要求
(1)货物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与中标人共同对规格、数量进行验收工作;在验收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署规格和数量验收报告单。采购人有权委托相关权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对供货人送达的产品随机抽检并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所有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因产品质量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由中标人无偿更换,直到合格为止。
(2)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所有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拆封。所有产品必须为全新且原包装,进场后根据要求进行验收。
(3)成交供应商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确保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六、付款方式
供货验收合格后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后凭正式普通发票、供货合同等支付货款总额的70%,余款在质保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垃圾桶损坏的,供货商必须无偿更换)。
七、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供货。
(2)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材料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
(3)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一、验收方式:批量送货抽检。中标供应商批量送货时,到达目的地垃圾桶未卸之前,采购方按已送货1%的比例任意抽取垃圾桶进行抽检。二、验收标准(抽检标准):1.供应商所送的垃圾桶必须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必须与中标厂家一致,否则全部退货;2.所送的垃圾桶,外形尺寸,桶体、辅助材料质量、重量等项目必须与中标封存样品完全一致,如有差异,全部退货;3.所送的垃圾桶,桶体从三楼高的位置自然速度跌落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如开裂则全部退货;4.采购方通过抽检时,均采取现场拍照取证,发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全部退货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付。原采购方与供应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予以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不得再参加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招投标。
(4)供需双方因垃圾桶质量存在异议,可由采购人抽取样品送由如东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测,所需费用由供方承担。凡检测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5)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8000.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所有货物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后全额无息退还。
(6)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7日17:30前必须将垃圾桶(240L垃圾桶一只),送至采购人指定存放处(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因样品邮寄过来损坏而影响评标结果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邮寄后请及时通知采购人。如未通知采购人导致样品未收到等情况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联系人:杨仲秋,联系电话:189*****396。需在桶体醒目位置标注投标人名称,采购人及评标小组对样桶进行审查,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对样桶进行打分。成交供应商的样桶封存在采购人处,如供货的垃圾桶与样桶不符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垃圾桶参数要求的样品(垃圾桶(240L垃圾桶一只))。中标单位开始生产前须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派人去生产现场监督生产。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生产,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产品性能部分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委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注: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三、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供应商解释。
四、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审文件、技术标、经济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技术标、经济标)
*1.资审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
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注:资审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资审文件”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资审文件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二、技术标(不能出现经济标)
1、技术标封面(格式见附件1)
2、技术响应(格式见附件5)
3、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材料。
注:技术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技术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技术标文件-资信业绩”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技术标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三、经济标
1.经济标封面(格式见附件1);上传至投标函内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上传至投标函内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7);上传至工程量清单内
注:1、经济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和工程量清单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经济标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2、系统里填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一致,如投标人填写错误造成废标,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
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内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和一套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1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资审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技术标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经济标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4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注: 1、本表对照 “项目需求”中的各项要求逐条填写。若出现缺、漏项或和描述不清的均视为负偏离处理。
2、“偏离情况”栏填与采购文件相符填“符合”,优于(超出)采购文件要求填“正偏离”,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填“负偏离”。
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函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投标报价明细表
注:
1.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报单价,并合计总价。总价均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运输、售后质保的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装卸、售后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劳务及清单未列入但完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合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数量,合价之和等于投标报价。本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本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8.5 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此报价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甲方(需方):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签订时间:
根据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
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大写) 。
三、交货时间:2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2、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
五、免费质保期为24个月。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
六、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验收:由需方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一、验收方式:批量送货抽检。中标供应商批量送货时,到达目的地垃圾桶未卸之前,采购方按已送货1%的比例任意抽取垃圾桶进行抽检。二、验收标准(抽检标准):1.供应商所送的垃圾桶必须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必须与中标厂家一致,否则全部退货;2.所送的垃圾桶,外形尺寸,桶体、辅助材料质量、重量等项目必须与中标封存样品完全一致,如有差异,全部退货;3.所送的垃圾桶,桶体从三楼高的位置自然速度跌落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如开裂则全部退货;4.采购方通过抽检时,均采取现场拍照取证,发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全部退货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付。原采购方与供应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予以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不得再参加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招投标。
八、服务标准及要求
1.货物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与中标人共同对规格、数量进行验收工作;在验收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署规格和数量验收报告单。采购人有权委托相关权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对供货人送达的产品随机抽检并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所有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因产品质量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由中标人无偿更换,直到合格为止。
2.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所有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拆封。所有产品必须为全新且原包装,进场后根据要求进行验收。
3.成交供应商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确保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九、付款:由需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
供货验收合格后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凭正式普通发票、供货合同等支付货款总额的70%,余款在质保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垃圾桶损坏的,供货商必须无偿更换)。
十、担保条款:供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000.00 元。该款在所有货物供货结束无质量问题后由需方退还供方(无息)。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⒈ 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退货,按照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5%结算。
⒉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则按照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结算。
3.供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需方有权视为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并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中标单位开始生产前须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派人去生产现场监督生产。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生产,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四、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如东县双甸镇交易中心备案。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如东限额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rudong.ne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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