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景洪公路分局 2025 年冷烧煤焦油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XJ-2025-09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公路分局 2025 年冷烧煤焦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18 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冷烧煤焦油,标准:运动粘度(20℃)≤16mm3/s;密度(20℃):1~1.09g/cm3;
水份≤1.5%(m/m);硫含量≤0.8%(m/m);灰份≤0.1%;残碳≤3%(m/m);热值≥
9300Kcal/Kg;数量:32 吨(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
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公路分局 2025 年冷烧煤焦油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洪公路分局 2025 年冷烧煤焦油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
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6 月至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 1 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
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6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 1 个月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对于成立
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
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煤焦油)。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
弄枫山水林溪 283 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景洪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路 1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景洪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路 1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2025-09
项目名称:景洪公路分局 2025 年冷烧煤焦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8 万元
最高限价:18 万元
采购需求:冷烧煤焦油,标准:运动粘度(20℃)≤16mm3/s;密度(20℃):1~1.09g/cm3;
水份≤1.5%(m/m);硫含量≤0.8%(m/m);灰份≤0.1%;残碳≤3%(m/m);热值≥
9300Kcal/Kg;数量:32 吨(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
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甲方实际到货要求按时完成供货。(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委托
人安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
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6 月至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 1 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
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6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 1 个月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对于成立
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
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煤焦油)。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山水
林溪 283 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申请人,在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
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 283 号)进行报名及领取询价通知书。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路 1 号)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路 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领取询价通知书的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注:需提供上述(1)至(4)项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公路分局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路 1 号
联系方式:13618811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 283 号
联系方式:0691-2211118/15198812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露
电 话:0691-2211118/151988128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公路局 0691-212070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公路分局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路 1 号
联 系 人:13618811359
电 话:王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 SD2 幢 283 号
联 系 人: 周露
电 话: 15198812803
电子邮件: 28477239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