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地形测量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
程施工图设计及地形测量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RB2025-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
工图设计及地形测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0.00 万
元,招标人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0.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图设计及地形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图设计及地形测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可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
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 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至今期间任意 2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地形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业资格,
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地形测量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
保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
(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测量单位。
5.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
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图设计及地形测量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设
计及地形测量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
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 B1 幢 10 层 1005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3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RB2025-06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图设计及地形测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 万元
最高限价:60.00 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善县金沙江一级支流井底小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
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及地形测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5 日历天内提供地形测量成果,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可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
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 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6 月至今期间任意 2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地形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业资格,
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地形测量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
保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
(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测量单位。
5.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
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
小区 B1 幢 10 层 1005 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600 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整体报价。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
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地形测量部分:测量方法及成
果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方相关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 套: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3、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授权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至云南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
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 B1 幢 10 层 1005 室)报名登记并
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54040430@qq.com),并
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采购文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
电话等信息。逾期发送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材料恕不接受。
5.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6.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地址:永善县永兴街道校园路
联系方式:18849868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 B1 幢 10 层 1005 室
联系方式:1478745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47874588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
地 址:永善县永兴街道校园路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188498684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 B1 幢 10 层
1005 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4787458847
电子邮件: 9540404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