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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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TC-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58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主
要施工内容包括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建设溢流堰、管理道路、生产桥及过路涵等。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
章响应文件格式);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站前西路交叉口大河荟 2 号楼 3 楼 315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站前西路交叉口大河荟 2 号楼 3 楼 315 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站前西路交叉口大河荟 2 号楼 3 楼 315 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已具备招标条
件。中汇天诚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ZHTC-2025-00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控制价:155800.00 元;
5、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新安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监理项目,主要施工
内容包括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建设溢流堰、管理道路、生产桥及过路涵等。本项目
主要内容为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6、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建设地点:新安县;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
章响应文件格式);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3 月 0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站前西路交叉口大河荟 2 号楼 3 楼 315 室
3、方式:现场报名,响应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出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站前西路交叉口
大河荟 2 号楼 3 楼 315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同
时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仓头镇新仓大道 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938832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天诚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 号 11 幢 5 层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1523987376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工程 水生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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