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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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国务院关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河北省卫健委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8〕90号)《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院医疗风险化解机制,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现遴选保险经纪机构协助我院推进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保定市徐水区第二人民医院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执业风险分担机制和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我院遴选保险经纪机构以协助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及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相关工作。

三、项目组织单位

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保定市徐水区第二人民医院

四、遴选计划

遴选保险经纪机构1家。

五、保险经纪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我院医疗风险特点和需求,协助制定适合的医疗责任保险方案;

(二)协助我院开展保险采购工作,包括不限于组织保险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等工作,确定保险供应商;

(三)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协助办理投保、索赔等服务,提供24小时保险咨询服务;

(四)发生医疗纠纷后,参与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协助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与保险理赔结合机制;

(五)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赔案数据库,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投保、赔付、医疗机构风险管理、医疗事故与纠纷成因等分析,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措施等建议;

(六)监督保险供应商履行服务职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七)定期开展医疗风险防范与保险知识培训。

六、报名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注册,持有效期内《保险中介许可证》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在河北省内的分支机构均可报名参加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单位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参选被否决(现场查询);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参选;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参选。

(五)其余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

七、需提交材料

与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内容相附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等;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

八、参选文件密封和递交

(一)参选文件密封

参选单位应将参选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正本、副本装入同一封袋中密封,并在封袋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二)参选文件递交

1.参选单位应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参选文件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2.如果参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遴选人拒绝接收;

3.在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为无效文件,遴选人拒绝接收;

4.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25日-27日8:30至16:00,参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16:00时。

5.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联系人:解莉 联系电话:0312-*******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2:《遴选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

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机构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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