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阜宁县羊寨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阜宁县羊寨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5 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阜宁县羊寨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的潜在投标人应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3 月 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YZXLY-2025-STBC
2.项目名称:2025 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阜宁县羊寨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8.5 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2025 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阜宁县羊寨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 5 条、长度 6.60 公里,疏浚土方量 6.12 万方;新建仿木桩护岸长度 2.64 公里;栽植乔木 2003 株、草本植物 1.396公顷、播撒草籽 4.406 公顷。本项目自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设计水平年期间,在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采用地面监测和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以调查监测为主,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等进行监测及数据分析。
7.服务时间: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至设计水平年结束。
8.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满足水土保持功能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同时提供“信用中国”投标单位本单位的 “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相关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12-4-823室)领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3月 11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水务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3月 11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水务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标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至合同价的5%。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同招标文件发布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15-********;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阜宁水利大厦502室);
2.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8*****69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12-4幢823室。
阜宁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0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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