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1号)、《德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1〕16号),中江县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
(三)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四)坚守为民情怀,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二、职能职责
(一)学习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在2025年3月26日下午18时前完成报名。
(一)网络报名:将信息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QQ邮箱:*********@qq.com);
(二)现场报名:将信息登记表交至中江县医疗保障局医药监管股(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3楼德阳市“医保+警察”反欺诈专案指挥中江分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中江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考虑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遴选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任期2年;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无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
中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标签: 医疗保障基金 社会监督员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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