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选取拍卖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选取拍卖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天等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选取拍卖机构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选取拍卖机构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KLCZ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海洋
项目联系电话:0771-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等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3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工:077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海洋:0771- *******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H-01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及数量:选取公务车辆拍卖机构,并拍卖公务车58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4、承诺协助竟买人办理拍卖成交之车辆交接手续;5、负责发布车辆处置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并同时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磋商供应商的拍卖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公车拍卖公告;6、该项目不允许分包拍卖。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即到天等县城所在地进行现场拍卖。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1月16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1月04日 09:00至2017年0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H-01号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崇左分部综合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办理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1月16日 15:00至2017年01月1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H-01号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崇左分部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1月1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H-01号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崇左分部开标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海洋
项目联系电话:0771-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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