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宁港六景港区鹤笋作业区码头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南宁港六景港区鹤笋作业区码头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因南宁港六景港区鹤笋作业区码头项目建设需要,甲方需征收乙方位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该土地上房屋座落于横州市六景镇良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横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横政规〔2023〕4号)、《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横政规〔2020〕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签订南宁港六景港区鹤笋作业区码头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稿)。

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局草拟了《南宁港六景港区鹤笋作业区码头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稿)》,现将协议书进行网上公布,如有意见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反馈。

附件:1.南宁港六景港区鹤笋作业区码头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稿)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删减发布)

(联系人:卢其楷,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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