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综合改造工程由商河县建设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工程监理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商河县建设局

质量等级: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工程名称: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综合改造工程

工期:主车道必须在开工令下达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全部工程在7个月内竣工

工程地点: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

招标范围: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路线全长约3KM,道路标准横断面宽30米)

资金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报名条件

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外地投标单位须到商河县建委建管科登记(联系人:王登营,电话:****-********);拟派总监应具有总监资格;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证明在人员和资金、技术、机械设备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监理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5日17时止

报名地点:济南市二环东路5746号山东航空大厦27层2708

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刘辉 联系电话:****-********

四、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4、市外企业还应有商河县建委登记证明。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投标单位报名条件的施工单位可在投标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书面通知招标代理人,并另加邮寄费每套5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在2008年3月16日17时前送回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候。

六、资格预审文件应附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获奖业绩证明;4、资信等级证明;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6、企业完税证明;7、市外企业还应到商河县建委登记。

七、其它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2008年3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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