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比选申请人数量 | 不少于三家。 |
2 | 中选数量 | 1家 |
3 | 期限 | 原则上1年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资质挂靠。 |
5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6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人民币5万元整(伍万元整) |
7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5万元整(伍万元) |
8 | 评审小组的组成 | 由比选人的比选评审小组组成。 |
9 | 保密要求 | 对本项目所有分析数据应严格保密,未经比选人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以论文、著作等形式发表。 |
10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比选申请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比选申请人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 |
11 | 响应文件的评审 | 1.比选人仅对有效的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比。2.在评审过程中,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比选评审办法:价高者中选。4.比选评审结果不负责解释。5.比选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比选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拒绝不合格的响应文件。 |
12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3 | 知识产权 | 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包括部分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责任。2.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及知识产权。3.比选申请人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4.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
1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15 | 参与比选申请费用 | 无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
16 | 公平竞争保障 | 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实际控制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7 | 比选申请人要求 | 符合公告要求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码: 20250219-5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电子”或公司)是一家
沪主板上市企业,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线路板、HDI(即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印刷
线路板、液晶显示器及附件、覆铜板等,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拟对公司食堂三
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依顿电子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
(二)项目说明
1、承接依顿电子食堂三楼水吧外营和管理,经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
发展;
2、完全接受依顿的监管,现有在职职工约 5000 人;
3、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场地租金、水费、电费、燃气费;
4、依顿电子共有 2 个食堂,分别设立在一楼和三楼,一楼为整体打包外营(包
含水吧 1 个),三楼食堂依顿电子自营;
5、租金不得少于 20000 元人民币/月(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
6、水吧设备由依顿电子提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冰箱、操作台、制冰机等设备,
清单见附件 8。
(三)项目期限
合同期限原则上 1 年,经营方须接受随时退场的准备(提前 1 个月通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1、承租经营主体必须符合食堂承包经营资质及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必须的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50 万元
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有违法记录。
3、近 3 年没有食品类经营纠纷、重大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食品安全卫生
行政处罚记录等。
4、必须具备水吧类经营经验超过 3 年且不少于 3 个项目。(书面提供实体运营
案例佐证,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凭证、合同、发票、销售记录、
营业执照等)。
5、没有处于投标或比选禁入期内。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资质挂靠、不接受分包和转包等。
8、比选申请人或其利益关系人(存在亲属关系、共同利益关系等)管理、控股
或协议控股、实际控制的不同单位或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9、与依顿电子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评选或监督成员不存在利益关系。
三、比选响应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附件《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
营招租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和顺序形成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编制成册。
四、响应文件递交(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人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
比选申请书》盖章扫描件提交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下联系人:
2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689368448(微信同号)
邮箱:Zhongke.He@ellingtonpcb.com
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3 月 03 日下午 17:00,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2、资质审查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3、来依顿电子现场勘察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15:00。
4、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7:00。
5、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 2025 年 03 月 10 日 17:00 时前提交比选申请保证
金 50000 元(伍万元整)。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账户付至我司如下账号,
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账户名称: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1004419000055255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水吧招租比选保证金”且需要签署保证金同意函。
中选申请人完成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申请人将在完成比选后
10-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缴纳保证金后以邮件形式提供缴纳凭证。
6、已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
招租项目比选申请书》和缴付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提
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3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8、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密封或者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
受理。本次比选可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9、比选申请人少于三家的,比选人有权重新组织比选。
3
10、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需同时以邮件形式递交第二条第 2、3、4、6 点的佐证文
件,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 88 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689368448
附件:1.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比选申请
书
2.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比选文件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2 月 25 日
4
附件 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
目比选申请书
致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
(比选申请人名称)已收悉贵单位关于广东
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比选公告,并
充分了解贵单位发布的选聘内容及要求,现确认参加贵单位食堂三楼
水吧外营招租项目比选。
我公司负责本项目比选的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 期:2025 年 月 日
5
附件 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
外营招租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第一章 比选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比选申请人数量
不少于三家。
中选数量
1 家
期限
原则上 1 年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资质挂靠。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比选申请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整(伍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整(伍万元)
评审小组的组成
由比选人的比选评审小组组成。
对本项目所有分析数据应严格保密,未经比选人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以论文、著作
保密要求
等形式发表。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10
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
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比选申请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的;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比选申请人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
1.比选人仅对有效的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比。
2.在评审过程中,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
11
响应文件的评审
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比选评审办法:价高者中选。
4.比选评审结果不负责解释。
5.比选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比选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拒绝不合格的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包括部分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
选申请人承担所有责任。
知识产权
2.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及知识产权。
3.比选申请人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
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参与比选申请费用 无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13
14
15
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实际控制
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公平竞争保障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中,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17
比选申请人要求 符合公告要求
8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二、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比选的重
要依据。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响应等要求。
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比选或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获得比选文件 3 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比选人收。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比选
申请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比选人都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1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方式)给予确
认,该澄清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比选
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比选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
将在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
9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以下顺序
装订成册:
1、响应文件封面(附件 3);
2、响应函(附件 4);
3、比选申请人信息;
4、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列明的文件);
5、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要求(附件 5);
7、承诺函(附件 6);
8、水吧经营方案;
9、比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10、保证金同意函(附件 7);
11、水吧设备清单(附件 8);
12、水吧现场图片(附件 9)。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三)计量单位
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四)响应货币
本次比选项目的响应货币为人民币,响应以比选文件规定为准。
10
(五)响应文件格式
1.对于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第二章的规定填写。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
称、比选申请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
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
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响应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
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
章(如合同专用章、比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
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11
2.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3.比选申请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
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
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
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
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比选申请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
式。
5.比选申请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签订
五、合同事项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
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
12
的合同组成部分。
3.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
中选人之后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4.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比选中的最后响应、中选人承诺书、中
选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二)合同义务转让
1.本次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严禁中选人将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进行转
让。
2.中选人转让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的,视同拒绝履行此次合同义务,比选人将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履行合同
1、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中选单位须缴纳 5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中选人原因造成合同纠纷,且无法就该纠纷达成一
致解决方案的,比选人有权解除合约,按已服务时限折算后支付服务费。
13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3: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比选日期:
年 月
日
14
附件 4:
响应函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愿按以下响应完成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工作:
1.我方承诺无条件响应比选文件的所有条款。
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响应或有权拒绝所有
响应,贵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我方中选,贵方的中选通知和本响应函将构成约束我们双
方的合同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人:
(全称)(盖章或签字加手印)
比选申请人联系电话:
日 期:2025 年 月 日
15
附件 5:(手写“清楚项目要求”,盖章后随响应文件递交)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要求
1、外营内容:饮品、小吃类;
2、外营范围:包括各类奶茶、咖啡、炸鸡、汉堡、小西点、粥类等。严控
货源,合理定价(向依顿电子报备且经得依顿电子同意),明码标价进行
售卖;
3、外营管理:
(1)承包人负责三楼水吧日常运营,享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的权利;
(2)水吧外营按租金方式计收费用,租金价高者得;
4、依顿电子提供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冰箱、操作台、制冰机等其他硬
件设备。
5、依顿电子发包给承包方的所有经营场地、业务,只限于承包方独立承包
经营管理,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经营管理;
6、承包方须承担经营期间水吧所有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包括但不限
于硬装修、设备、家具、软硬件等),且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
7、结算
(1)每月 10 日前核对上月营业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3 个工作日内向依
顿电子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发票信息由依顿电子提供。依顿电子收
到有效发票后,30 天内将款项支付到经营方账户。在收到开具的符合合同
约定的有效发票前,依顿电子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2)营业额以食堂就餐管理系统读取数为准;员工消费金额、自行充值款、
16
零售餐票款均由依顿电子管理;每日核实帐务 1 次。
(3)依顿电子发票并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承包方
应承担的款项与费用(如违约金、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水费、电费、
燃气费等),依顿电子有权从应付营业款中直接扣除,如遇到节假日顺延。
9、若实际经营主体需在当地注册实体运营单位,则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
万元,且中选单位或个人 100%控股,需要签订连带责任书。
11、承租经营方须在食堂开餐期间正常供应,食堂供餐时间:白班早餐
7:00~8:35 时,中餐 11:20~12:50 时,晚餐 16:20~19:35 时,夜班正餐
23:20~01:00 时。其他时间段由承租经营方自行决定。
12、承租方须缴纳 5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承租方,承租
经营期间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否则依顿电子有权立即解除合
同,且由承租经营方承担一切损失。
全员持健康证上岗,按合同要求规范运营,服从现场管理要求,时刻以服
务员工为经营理念,以保本微利、质优价廉、营养卫生为经营定位。
14、按协议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档口,不得擅自改变档口结
构及用途,不得私拉电线,增加电器设备,必须上报审批。
15、水吧所有产品售卖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出新品必须报备审核,依顿
电子审核通过后方可售卖。
16、三楼食堂同意管理水吧,承租经营方必须提供原材料供应商资质,检
测报告,确保可以溯源。
17、承租经营方必须接受随时退厂(提前 1 个月通知)。
18、其他未尽事宜以最后签订合同的约定为准。
17
附件 6:
承诺函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个人或单位)声明:
1.本人具有相应承接资质,并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监管;
2.本人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
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在近三年执业过程中,弄虚作假、
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
报告;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二)分别接
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三)
近三年内,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市国资委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
4.本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作出的承诺以及提供的佐证文件均为
真实有效的。
5. 申 请 人 代 表
( 身 份 证 号 :
) 、 主 要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在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加收印)
日 期:2025 年 月 日
18
附件 7
有关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比选保证金等事项的同意函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已经收阅贵司发出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比
选项目公告》(以下简称“比选公告”)及比选公告的附件。
我司自愿参与比选公告所载明的食堂三楼水吧外营招租项目公告(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选聘。我司作为比选申请人已于 2025 年
月
日按比选公告的要求向贵司交纳报价保
证金人民币 50000.00 元(以下简称“比选保证金”)。
现我司自愿向贵司出具本同意函,我司同意对有关比选保证金等事项按本同意函的下列条
款处理:
一、在我司向贵司交纳报价保证金前,我司已仔细阅读作为比选公告。若我司被贵司选取
确定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我司同意按贵司要求及时与贵司就本项目签订书面项目承包合同。
二、若我司未被贵司选取确定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则贵司将全额向我司无息退还比选
保证金。
三、若我司被贵司选取确定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则在我司按贵司要求及时与贵司就本
项目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我司同意将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若我司被贵司选取确定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但我司拒绝或拖延与贵司就本项目签
订书面项目承包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我司明确拒绝与贵司就本项目签订书面项目承包合同,我
司以需修改承包合同条款为由拖延与贵司就本项目签订书面项目承包合同,以及我司以其他理
由拒绝或拖延与贵司就本项目签订书面项目承包合同等情形】,则贵司有权不向我司退还报价
保证金,我司对此没有异议。
五、我司依据比选公告向贵司提交比选文件后,我司不会要求撤回或撤销比选文件;若我
司要求撤回或撤销比选文件,则贵司有权不向我司退还报价保证金,我司对此没有异议。
特具此函。
具函人〔报价人〕:
有限公司(盖章)
具函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具函日期:2025 年 月 日
19
附件 8:
水吧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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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附件 9
水吧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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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