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松建筑用砂石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尚松建筑用砂石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索引号ZNGOV-0000B-2017-00003生成日期2017-01-03发文日期2017-01-03
文件编号********28417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形式网站
发布机构镇宁县人民政府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程序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是否有效

  镇宁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县环境保护局近日拟批准《镇宁县丁旗镇尚松建筑用砂石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01月03日——2017年01月09日。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此时间内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镇宁县丁旗镇尚松建筑用砂石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镇宁自治县尚松砂石厂对“安镇宁县丁旗镇尚松建筑用砂石矿(整合)项目”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镇宁县丁旗镇尚松建筑用砂石矿(整合)项目

  (2)建设地点:镇宁县丁旗镇

  (3)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尚松砂石厂

  (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主要开采建筑用砂,镇宁县丁旗镇尚松建筑用砂石矿生产规模为10.0万m3/a,矿区面积为0.5km2,开采深度为+1294m~+1235m标高段,保有资源量(333)为344.91万m3(已扣除预留边坡损失资源量),矿山分五个采区同时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矿石,挖掘机采挖,采场矿石机械装载的采矿方式。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灰岩,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所用土地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国家《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未被列入。因此,矿山用地符合现有土地利用政策。

  综上,本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夜间不工作,开采工作面噪声最大的钻机需要100m能达到60dB(A)。根据类比调查,矿山开采爆破过程将产生强烈的冲击噪声,声级高达120~130dB(A),在声源100m处噪声高达90dB(A),因此在爆破过程中场界噪声严重超标。运输车辆主要集中在白天,在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车速小于30km/h,预计运输车辆对居民点两侧声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项目开采面雨水通过排水沟引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沿排水沟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为采区的防尘用水全部损耗,职工食堂产生的废水经过隔油池收集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职工粪便经过旱厕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职工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过程不外排,综上项目污水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3)环境空气影响:根据污染源调查及预测结果分析,破碎筛分粉尘通过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并在开采区、排土场、道路进行洒水作业,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矿山通过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不断改正开采工艺流程、实施更加有效的湿式作业环保措施、采用更先进、更实用、更节能、更环保的新型设备,矿山开采过程中可以有效地控制各生产环节生产性粉尘、场地和道路扬尘的产生量,减弱其影响范围,对生产区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除尘灰、检修废物、生活垃圾在采取原有处置方式后不直接占用土地,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露天矿剥离岩土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排入排土场,分层堆存并压实,达到设计排土标高后覆土绿化及复垦,恢复植被。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待排土场达到设计排土标高后用于覆土绿化及土地复垦,在落实上述措施后剥离岩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排土场在落实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对土地的永久性占用而引起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影响,其次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占用部分林地对林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挖、填土方而引起的取、弃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影响;生产期及闭矿期,项目通过绿化、复垦、设置排水沟和挡土墙等措施,可以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项目破碎车间各破碎机及平面往复筛均设置集气罩,经车间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达标排放。凿岩机采用湿式作业,不仅可冷却钎头、冲洗岩浆,而且可有效抑制粉尘产生。在设备选型时,破碎机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钻机,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较低,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设计中对深孔爆破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降低了二爆频率,采取微差压爆破和岩石面洒水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产生。为防止运输道路积尘引起二次扬尘,公路进行路面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路面,定期人工清扫,在晴天对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出厂区前清洗车辆,加装篷布,洒水抑尘。途径居民点时,应放慢车速减小运输扬尘产生。

  (2)废水处理:采区内设置排洪沟,通过排水沟引入采区废水沉淀池处理排放,通过上述工业场地排洪沟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防尘使用。机修车间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矿山剥离物主要为表土和零星强风化碎屑,堆放于矿山内临时排土场;破碎车间除尘灰收集后定期与岩石矿一同外运;车辆维护保养过程中还将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油纱等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4)噪声防护措施:空压机在进出气口设有消声装,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限速、控制鸣笛方式来减小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联线前应撤退与联线无关的人员和工、器具,设好警戒线,警戒线距放炮地点应有200m以上距离。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要求执行,防止安全事故。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镇宁自治县尚松砂石厂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159*****488

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A2702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07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01月03日起,到2017年01月09日截止。

  发布单位:镇宁自治县尚松砂石厂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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