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十五五”建设规划、科研中心及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十五五”建设规划、科研中心及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十五五 ”建设 规划、科研中心及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2-******-04-01-******】 FGQB-0238 号、川投资备【2412-******-04-01-******】FGQB-0239 号(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债券资金、省市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 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2-******-04-01-******】FGQB-0238 号、川投资备【2412-******-04-01-******】FGQB-0239 号 )的招标 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发展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

2.2 项目内容、规模: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科研中心项 目建设总面积 ***** 平方米,占地 29.1225 亩,规划建设科研用房、会议室及其他配套用房等。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二期工程 项目建设总面积 ***** 平方米,占地 128 亩,规划建设院系楼、实验实 训用房、办公用房、教师宿舍(公寓)、学生宿舍(公寓)、食堂、体育 设施及附属用房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项目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1)项目“十五五 ”建 设规划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2)科研中心项目方案设计 30 个日历天、 初步设计 30 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 个日历天;(3)二期项目工期根 据项目建设需求确定。(勘察工期须满足设计进展需求,并不得突破总 工期)。

2.4 招标范围:本次包括但不局限于:(1)完成川渝(广安)教育 协同发展试验基地项目“十五五 ”建设规划。成果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原则、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道路交 通规划、管网规划、竖向规划设计、绿地与景观规划、防灾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文化建设规划、可持续发展规划、建筑单体概念设 计、分区经济技术指标、分期建设安排、工程估算与投资概算等。 (2)完成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科研中心项目及二期工 程项目的所有勘察(包含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及测量工作、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所有专业深化设计,所有 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绿建、幕墙、 景观、装饰、智能化、人防、泛光照明、标识标牌、体育工艺、引排水、 排洪、挡墙、舞台工艺、厨房工艺、实验工艺、软装、展陈等,发包人 不再另行委托深化设计内容)、报审报建配合服务、现场设计服务驻场与技术指导、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相关服务,负责完成各设 计阶段方案评审、初步审查、施工图审查、财政评审等可能涉及的各项 审批手续办理和沟通说明,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 工图纸指导、配合、监督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注:发包人前期已完成科研中心勘察工作,并向勘察设计人提供相关勘察资 料,勘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相关补勘、复勘工作。)

2.5 本次勘察、设计(含“十五五 ”建设规划)招标的共分 1 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 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 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 ㎡的建筑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 标,则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 于 3 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 ㎡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合同中 实施内容需含方案设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 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 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 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 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 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25 日 开始登陆: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 jy.sc.gov.cn)—“登 录 ”——“交易主体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 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 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 号 1 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 0826-*******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4 号-66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826-*******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5 年 02 月 24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 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 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 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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