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2024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都江堰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告。
2024年,我局对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都江堰岷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会计管理方面:费用结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规、支付依据不充分等。
二、内控管理方面:内控制度建设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
三、资产管理方面:资产信息登记不规范、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等。
四、采购管理方面:超期限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委托的三方会计服务单位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等。
五、国有公司工程物资管理方面:采购项目实施早于董事会决议、库房资产归属不清、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滞后等。
六、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方面:个别员工工资个税系统申报数与实际发放数不一致。
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并加强跟踪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
标签: 会计监督检查 财经法规 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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