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路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路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7-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路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第24期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江路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与八楼;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凯旋路与北兴路交汇处)八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凯旋路与北兴路交汇处)

联系人:任燕

电 话:0431-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花丽娜

电 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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