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化肥产品消费提示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化肥产品消费提示
化肥是重要的农资产品,对保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春耕来临之际,为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化肥时要“五看三防”。
一看“三证号”。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有“三证号”,即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登记证号)和执行的产品标准号;同时,包装上有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看养分含量。如复合肥料总养分≥40%为高浓度肥料,总养分30%—40%为中浓度肥料,总养分25%—30%为低浓度肥料。总养分含量应标明氮、磷、钾的百分含量,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如氮、磷、钾含量分别为15-15-15的氮磷钾复合肥料,其总养分应标注为“总养分≥45%”。
三看产品通用名称。部分不法企业将商品名称打得异常醒目,仅在一小角落标注其产品通用名称,该类肥料需谨慎购买。如商品名称标注为“晶品二氢钾”,实际并不存在该物质,而其产品通用名称为“中量元素肥料”。
四看警示语和适用范围。需注意每一种化肥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说明,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购。
五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期)。绝大多数肥料产品,在适当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不会变质,无需标注保质期(有效期),少数肥料,如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等,应标准保质期(有效期),过期产品功效降低,影响作物生长。
一防潮湿。肥料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储存时包装要密封牢固,防止吸湿后结块,影响施用效果。
二防误用。肥料不能和农药、人畜药品、食用物品(如白糖、食盐)等混放,以免误用,特别要防止小孩误食。
三防减产。施肥时,应特别注意警示语和适用范围,避免错用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
消费者若发现肥料产品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时,及时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标签: 化肥 消费提示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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