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推动2025年一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推动2025年一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一季度“开门红”,县发改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推动2025年一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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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5日


推动2025年一季度全县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开局就发力、起步就冲刺的姿态,尽锐出战、紧抓快办,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确保一季度“开门红”,实现2025年良好起步开局,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业稳定支撑作用

(一)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1.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产值在0.5亿元-1亿元(不含)且产值、收入、利润增速均在10%(含)-15%(不含)、15%(含)-20%(不含)、20%(含)以上,且2025年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企业,分别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给予激励。

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且产值、收入、利润增速均在10%(含)-15%(不含)、15%(含)-20%(不含)、20%(含)以上,且2025年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企业,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激励。

2.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一季度生产规模同比增加800万元(含)-1000万元(含),且同比增长10%(含)-15%(不含)、1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按2万元、4万元给予激励;一季度生产规模同比增加1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工业企业春节加班及要素保障奖励

鼓励有市场、有订单的重点企业春节期间(2025年1月28日-2025年2月4日)加班生产,对春节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5年一季度日均用电量65%(含)以上,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春节加班工资实际支付金额的20%予以激励,最高激励20万元;对为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能满负荷正常生产提供水、燃气、蒸汽、污水处理等要素保障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万元-20万元的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

对在2024年12月-2025年2月期间,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加大生产活动,且2025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实际支付利息超过15万元及以上,按其支付利息总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对2025年一季度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费的50%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促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对一季度在建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激励,最高激励10万元。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一季度竣工投产且生产规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生产规模的5‰给予激励,最高激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

对一季度经营规模增长25%及以上的超1000万元(含)的批发企业、超300万元(含)的零售企业、超200万元(含)的住宿餐饮企业,1-2月经营规模超500万元(含)且增长40%及以上的其他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或管理团队2万元资金激励;

对一季度经营规模增长25%及以上的超2000万元(含)的批发企业、超400万元(含)的零售企业,1—2月经营规模超1000万元(含)且增长40%及以上的其他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或管理团队3万元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县商务经合局)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且一季度经营规模首次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2000万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给予经营单位一次性激励资金10万元。对由工业、建筑业、农业企业剥离分设的一季度经营规模首次达到500万元的零售业、文体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1000万元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00万元的批发、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给予经营单位一次性激励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经合局)

三、加快建筑业稳定增长和房地产健康发展

(七)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

对一季度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对一季度首次晋升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5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八)推动建筑业加快增长

对新入库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激励。对新入库建筑业企业第一季度产值达1000万-3000万元(不含)、3000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激励1万元、2万元、4万元。

对在库的建筑业企业2025年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达20%-30%(不含)、30%-40%(不含)、40%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激励2万元、4万元、6万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九)大力促进商品房销售

对单个入库项目一季度累计销售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一次性激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促进畜牧业加快发展

(十)提升生猪养殖出栏积极性

对一季度实现生猪出栏正增长的养殖户,按照同比新增出栏商品猪5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十)推动投资稳定增长

对一季度新入库项目,且一季度完成投资额在0.5亿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1.5亿元(不含)、1.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1万元、2万元、4万元激励资金。

对续建民间投资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额在0.5亿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3亿元(不含)、3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1万元、2万元、4万元激励资金。其中,被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再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2万元、1万元激励资金。(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十扩大对上争取成效

对2025年一季度成功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含纳入投资计划、通知)项目的项目业主,每个项目按1‰给予激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2025年一季度成功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的项目业主,按每个项目3万元标准安排激励资金。对上争取的项目资金以正式下达文件为准,经常性项目资金除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六、着力提振消费市场

十三)发放商务消费专项补贴

一季度,发放线上消费券和线下代金券,消费者可在170余户商家享随机满减和满400元减100元、满200元减60元、满100元减40元、满50元减20元的优惠。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家电单件最高补贴2000元,3C数码单件最高补贴500元。(责任单位:县商务经合局)

(十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鼓励汽车、家电、家装、会展等行业商协会、龙头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择优评选3个在一季度主办、承办具有较强行业引领性且对消费促进具有明显拉动作用的活动,按照不超过每场活动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支持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择优评选3个一季度期间打造推出的氛围感浓、体验性强、带动性好、传播度广的文旅消费新场景,给予单个活动场景不超过5万元的激励。(责任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广旅局)

七、推动外贸扩面增量

(十)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出口

对一季度进出口贸易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增速在15%及以上的(无同期基数的增速视为15%)外贸企业,给予每户企业激励资金2万元;对一季度进出口贸易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无同期基数的增速视为15%),给予每户企业激励资金4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经合局)

本措施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6月30日兑现完毕之前有效。符合多个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如与我县既有政策冲突,以本措施为准。所涉资金由县财政统筹中央和省、市、县预算资金据实足额做好保障。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原则,加快兑现进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济 发展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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