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2015年市级耕地开垦费用于土地整治以及2015年市级增减挂钩资金用于旱改水招标公告

资阳区2015年市级耕地开垦费用于土地整治以及2015年市级增减挂钩资金用于旱改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益阳市资阳区2015年市级耕地开垦费用于土地整治项目以及2015年市级增减挂钩资金用于旱改水项目已由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以益财建指【2015】31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资发改招核【2017】1、2号 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资阳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资阳区2015年市级耕地开垦费用于土地整治项目以及2015年市级增减挂钩资金用于旱改水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

2.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规 模:总规模159.89公顷,施工总投资:约511.24万元;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2015年市级耕地开垦费用于土地整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村名

建设

规模

工程施工费

(万元)

招标金额

(万元)

1

第一标段:资阳区新桥河镇太平桥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太平桥片

13.33

32.94

32.94

2

新丰片

6.76

34.67

34.67

3

新胜片

13.30

34.68

34.68

小计

33.39

102.29

102.29

4

第二标段: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新塘村

13.30

32.94

32.94

5

新花园片

13.25

34.68

34.68

小计

26.55

67.62

67.52

6

第三标段:益阳市长春镇凤形山村等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凤形山

13.31

32.94

32.94

7

官楼坪片

13.29

34.68

34.68

8

过鹿坪片

13.32

37.06

37.06

9

七鸭子片

13.31

32.95

32.95

10

幸福片

13.29

39.01

39.01

小计

66.52

176.64

176.64

合计

126.46

346.55

346.55

2015年市级增减挂钩资金用于旱改水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村名

建设

规模

工程施工费

(万元)

招标金额

(万元)

1

第四标段:资阳区茈湖口镇祁清村旱地改水田项目

祁清村

20.07

98.62

98.62

2

第五标段:资阳区茈湖口镇育江村旱地改水田项目

育江口村

13.35

66.07

66.07

合计

33.43

164.69

164.6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必须持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3.6根据省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资阳区农村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并且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在项目现场组织施工,甲方实行不定期检查,如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7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半年内(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账户和密码)。

3.8投标申请人只可对本次招标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3.9投标人资质、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经理)、实力、信誉等级等情况经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2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2万元;二标:1万元;三标:3.5万,四标:1.5万,五标:1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 月23日下午14:3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报名:1、有效单位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的);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3、本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8、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近半年内(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账户和密码);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1、诚信承诺书;12、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13、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受理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费400元,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按成本价收费,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10.4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0.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6投标人在报名前须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项目所在地村、镇政府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招标人提供。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资阳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昌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83*****269186*****702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旱改水 增减挂钩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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