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2016-308K |
开标时间:2017-01-16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FJTC-2016-308K 受邀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美达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6〕C04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安装工程:根据总平面规划指标,规划总建筑面积22412.66m2,其中,本次新建生产车间7775.8m2,本次新建成品仓库5396.2m2,本次新建办公楼1367.2m2(含地下室181.5m2),本次1#厂房修缮2456.58m2,本次宿舍楼装修5416.88m2。生产线设备: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的所需工艺设备、管线、仪表电气、卤水池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以上内容所需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工作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生产线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包括生产线及设备的设计、采购和安装)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 计划施工工期:项目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和建设工期)不超过12个月,即2016年12月~2016年11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65%计取,即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壹佰元整(¥47.51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招标人审核为准;(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根据epc项目总额为6938.8385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59.71*1.0*0.85*1.0=135.75万元。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120.8+〔(6938.8385-5000)/(8000-5000)〕*(181.0-120.8)=120.8+(1938.8385/3000)*60.2=159.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其它 9.1根据规定,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9.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转73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下街,邮编:3628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庄绍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邮编:350002;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毛祚照、林腾、李卉、林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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