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了有效降低政府公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公建项目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现因亟须执行政策,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3日,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地 址: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东路95-6号)
  邮 编:******
  联系人:高博
  电 话:0436-*******
  邮 箱:********@qq.com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关于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有效降低政府公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公建项目质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事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实现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质量优良、安全可靠、投资控制、进度合理,提高政府公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项目范围
  政府投资公建项目,是指使用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债券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
  三、模式方法
  为提高政府公建项目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规范项目管理,采取代建模式,由市政府委托市住建局依法依规确定代建单位,负责市本级(含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政府投资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
  四、方法步骤
  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各方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项目前期由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负责办理前期手续。具体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审批办理、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勘察测绘、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地审批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等工作。同时,负责建设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等。
  (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由代建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负责项目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参建管理、验收等工作。
  1.招标与合同管理。依法组织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法律法规,选择优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2.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3.进度与投资控制。审核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年度、月度进度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工期。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情况,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交付使用。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依法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上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
  4.资金使用管理。由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市财政评审中心共同确认工程量后,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经审核后拨付。
  5.工程手续管理。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6.竣工验收管理。配合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邀请相关部门、专家等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三)项目后期由代建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负责
  代建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施工、监理相关资料等,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并将所有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与建设单位现场确定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后签订项目移交书。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住建部门领导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统筹推进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协调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
  (三)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其他规定
  (一)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特别规定的,按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市本级以往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二)本方案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公建项目 工程建设 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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