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建设”兴安初中照壁墙及升旗台工程招标公告
“改制建设”兴安初中照壁墙及升旗台工程招标公告
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职业中专“改制建设”兴安初中照壁墙及升旗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初中照壁墙及升旗台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QZCZ2016-183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校园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6.93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均提供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送: 1、报名供应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到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 磋商文件发送时间:2017年元月4日至2017年元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元月17日上午09:30 2、磋商时间:2017年元月17日上午09:30 3、磋商地点:汉滨区大桥路51号 安职业中专五楼会议室。 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七年元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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