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装置招标公告
保护装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护装置招标邀请函
公告内容: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护装置招标邀请函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乙苯/苯乙烯项目总体电源需采购主变保护屏及计算机监控系统屏一套,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招标说明:
1.1 项 目 名 称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乙苯/苯乙烯项目总体电源
1.2 项 目 地 点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 主要供货内容:详见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变保护屏、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1.4 招 标 数 量 :详见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变保护屏、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1
主变保护屏
套
1
详见主变保护屏技术规范书
2
计算机监控系统屏
套
1
详见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1.5 技术、质量、验收要求:
1.5.1严格按照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变保护屏、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生产、制造、供货及验收。
1.5.2供货方负责提供主变保护屏、计算机监控系统并负责现场安装指导及运行调试。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相关主变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专业生产商,应具备中石化、中石油或同等档次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试验报告等证明文件。(投标时请携带一份电子版标书)
2.2投标方须持有相应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书,并保证所要求的检验由经法定授权的机构以及买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2.3 投标方须具有2010年1月1日至今同类设备的生产销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及由相关用户出具的良好业绩证明(如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同时投标时需提供合同业绩,至少要带5份盖红章的和本次招标相近设备石化类合同原件。(并在标书内提供复印件)
2.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该类设备在中国国内石油化工行业有平稳运行五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2.5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2.6投标方在苯乙烯装置中的业绩应单独列出;
2.7投标书有效期为180天。
2.8投标方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
2.9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后附表)分项报价,便于评标小组进行比较。
2.10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1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12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7年 1月12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2.13招标方提供标书,标书发出日期为2017年1月3日。参加招标会单位于2017年1月13日(时间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参加招标。2017年1月12日下午1:00前,以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电汇账户: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账号:****************91385。(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做到标书中)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始供货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10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具有以下内容:
3.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1.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1.4 各种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
3.1.5 企业或公司简介、经营业绩、生产能力和近期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电话等。
3.1.6投标书技术附件
应严格按照请购书的要求逐一对应提供技术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性能指标参数表
(2) 设备相关资质证书
(2) 货物制造、安装、方案、验收标准;
(3) 运输到货方案;
(4) 详细的交货清单;
(5)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 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7)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2 报价文件(10份)
3.2.1按照招标书中附表填写报价单(便于评标小组比价),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2.2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2.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4.开标:
4.1 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9:00(时间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二楼会议室
4.3 参加人员:
4.3.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4.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 开标程序:
4.4.1 2017年1月13日上午8:4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
4.4.2 2017年 1月13日上午9:00开始招标。
4.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4.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4.4.5 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4.4.6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4.4.7 发中标通知书。
5.招标原则:
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5.1.1 报价情况。
5.1.2 企业信誉。
5.1.3 执行合同的能力。
5.2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委托的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保证金不退,取消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单位递补。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银行现汇支付;预付30%货款;货到验收后付30%货款,同时中标单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现场性能考核付30%货款,货物质保到期一个月内付10%质保金。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商务联 系 人:修宏亮 技术联 系 人:周炜
电 话: 135*****632 电 话:138*****155
邮 箱: 135*****632@163.com">135*****632@163.com
青岛碱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1月3日
附报价表1:本次招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主变保护屏
套
1
2
计算机监控系统屏
套
1
合计(元)
备注:1、以上报价含17%增值税及运费等费用。
2、工期为: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全部到货。
投标单位名称:
时 间:
商务偏离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文件偏离
注:请仔细查阅附件内的商务模板合同,如有偏离请在商务偏离表内注明,投标时商务标书内请务必将商务偏离表添加上。如无偏离,中标后合同将按照附件内的商务合同模板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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