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超高压公司2025年第一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南网超高压公司2025年第一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南网超高压公司2025年第一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2025-FW-1-DY)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010*****01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网超高压公司2025年第一批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2025-FW-1-DY),采购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包含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需求单位为海口分局。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包含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需求单位为海口分局。
2.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1 | 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 | / | 1 | 海口分局(交通部南海中心湛江航标处)1 | / | 否 | / | 不收取 |
2 | 海口分局(海口鑫海纳)2 | / | 否 | / | 不收取 |
2.7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需求部门 (部门) | 标的物描述 | 是否需要网络安全预判 | 是否需要网络安全审查 |
1 | 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 | 海口分局(交通部南海中心湛江航标处)1 | 海口分局 | 负责提供海口分局广东侧航标维护服务,包括航标每月巡检、航标定期更换及保养维护等。 服务期限为2025年07月19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2 | 海口分局(海口鑫海纳)2 | 负责提供海口分局海南侧航标维护服务,包括航标每月巡检、航标定期更换及保养维护等。 服务期限为2025年5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标的/标包名称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主要原因 |
1 | 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海口分局(交通部南海中心湛江航标处)1] | 本次采购服务涉及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九条“航标管理机关和专业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设置的航标维护保养,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和《海区航标船舶配置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沿海航标管理系统中,交通部直属各管理单位所配置的航标工作船舶是负责所辖海域航标维护和建设的专用船舶”,本次采购服务须由具备专用船舶的专业航标维护单位开展工作。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为广东湛江地区交通部海事系统唯一具备专用船舶的专业航标维护事业单位,承担目前广东湛江辖区内所有航标(灯桩)维护工作,是广东湛江海事系统内唯一一家有资格有能力维护航标的服务单位。本次服务只能向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采购,符合《超高压输电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附录C 单一来源采购章节第(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 |
2 | 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海口分局(海口鑫海纳)2] | 本次采购服务涉及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九条“航标管理机关和专业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设置的航标维护保养,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和《海区航标船舶配置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沿海航标管理系统中,交通部直属各管理单位所配置的航标工作船舶是负责所辖海域航标维护和建设的专用船舶”,本次采购服务须由具备专用船舶的专业航标维护单位开展工作。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为海南地区交通部海事系统唯一具备专用船舶的专业航标维护单位,经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函件确认,海口鑫海纳港航技术有限公司是海南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全资公司,承担目前海南辖区内所有航标(灯桩)维护工作,是海南海事系统内唯一一家有资格有能力维护航标的服务单位,本次服务只能向海口鑫海纳港航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符合《超高压输电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附录C 单一来源采购章节第(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标的/标包名称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1 | 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海口分局(交通部南海中心湛江航标处)1] |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 本次采购服务涉及的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须由具备专用船舶的专业航标维护单位开展工作,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在南方电网范围内具有多项同类历史业绩,可提供所需服务。 |
2 | 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海口分局(海口鑫海纳)2] | 海口鑫海纳港航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采购服务涉及的海底电缆保护区航标维护须由具备专用船舶的专业航标维护单位开展工作,海口鑫海纳港航技术有限公司在南方电网范围内具有多项同类历史业绩,可提供所需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2月25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03日 17时00分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传真
异议递交电话:**********-2-0
异议递交传真:020-********(通过传真方式递交的异议,需在异议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异议)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超高压输电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cgygyljd@ehv.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焦工
电 话:**********-2-0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5年02月25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