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3.2 | 交货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1.4.3(1)-(15)(16)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带“*”或“★”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一致的。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交货地点、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带“*”或“★”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2)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互联网网站网页截图打印件(4)技术方案、用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一项即可。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技术和质量要求只允许正偏差,正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03 月04 日16 时00分,超出时间不允许澄清。 |
| | 形 式 : 盖 章 扫 描 件 和 可 编 辑 版 在 中 核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提交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书面形式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招标文件澄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ps:/w.cncecp.com)发布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书面形式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①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说明② 诚信投标承诺书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427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不接受选择性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进行报价。(4)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需求进行投标。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满足本次招标所涉材料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需求清单”有明确要求的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6)本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成本、产品配辅材及耗材费用、设计费、包装费、运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检测费、文件资料编制费、行政费、乙方人员所有薪资福利费、材料涨价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7)当税率变动时,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8)招标文件中提供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具体订购量以项下订单为准;(9)合格供应商评审:中标人须通过招标人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否则将导致中标资格无效,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银行保函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递交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电汇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 号:15686163620066联 行 号:307100003117注:投标人应在电汇附言里注明用途。如“XXX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应当从投标单位开立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回单、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有效期。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法律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无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注:电子签名是指与相关人姓名完全一致的电子化形式,包括电子签章、手签签字图片、签字章图片、名章图片。投标人须保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投标文件中使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均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因任何理由而否定加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不提供纸质版(用于存档使用):1 份,投标人应使用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出成PDF版进行打印装订(PDF版的导出方式参见操作手册)。纸质版必须同电子版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四层,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810957288。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的形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宜采用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如双面打印机)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4.1.1(A) |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中核二三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GKZH-24ZXH609招标人名称: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二三有限公司CX项目部施工现场 |
|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的开标有效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开标解密有效时间:30分钟。当投标人数大于6 家时,开标解密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解密有效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如发生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投标人可上传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系统通过哈希码验证及版本号验证等手段检测备份文件与已上传加密文件的版本的一致性,通过检测的备份文件,系统方可成功读取。如投标人拒绝上传不加密的备份文件或上传的备份文件读取失败,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遇不可抗力或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全体投标人备份文件均读取失败等无法正常开标的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止本次开标,或改用其他方式重新组织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共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2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3 天(日历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10%或保函。□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投标人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1)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协议)内容要求,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后起10日内,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以下标准计算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注:电子签名是指与相关人姓名完全一致的电子化形式,包括电子签章、手签签字图片、签字章图片、名章图片。投标人须保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投标文件中使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均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因任何理由而否定加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最高投标限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付款条件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的规定。注:该项仅接受正偏离,负偏离将被否决。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2.1 | | 分值构成(总分10分) | 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30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 |
2.2.2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0.90 | |
2.2.3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3.2.4(1) | 商务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文件编制(2分) | 是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形式、目录准确、所附证照图片清晰等要求编制,符合得2分,基本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 2 |
| | 类似项目业绩(3分) | 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供货经验,提供200万以下业绩加0.5分,200万以上业绩加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首页、总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为框架合同,需同步提供该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1-2份。 | 3 |
| | 银行资信状况(2分) | 投标人的银行资信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得2分。以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完整的资信证明文件为准(电子签发形式的资信证明电子文本彩色打印件视为原件),否则不得分。 | 2 |
| | 付款周期(3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要求且可延长付款周期最长加3分,次长加2分,其他延长付款周期情况酌情考虑加分。 | 3 |
3.2.4(2) | 技术评分标准(30分) | 产品的可靠性(3分) | 拟投标产品的品牌好、性价比高、制造工艺先进,经过相关部门检验验证,质量可靠性等方面评价。按三个等级评分:优:3-2分;良:2(含)-1分;一般:1(含)-0分。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相关证明资料。 | 3 |
| | 原材料、主要辅材的控制(3分) | 根据提供的原材料采购及复验、原材料存储及发放、材料管理措施进行评价。横向对比得3-0分。 | 3 |
| | 质量承诺、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等(5分) | 根据投标产品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质保期的承诺、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按三个等级评分:优得5(含)-3分;良得3(含)-2分;一般得2(含)-0(含)分。 | 5 |
| | 生产装备情况(5分) | 工艺装备和检验能力;对比投标人可投用于本项目上的各类制造设备、检测设备、计量检验设备等的清单是否完整;是否提供生产所需设备及数量。横向对比得5-0分。 | 5 |
| | 工艺控制(5分) | 从物项制造过程中的工艺评定;根据关键工艺装备状态良好且可控,具备完成本合同材料的试验、检验、检测装置的能力及配置水平进行评价。按三个等级评分:优得5(含)-3分;良得3(含)-2分;一般得1(含)-0(含)分。 | 5 |
| | 供应保证方案(5分) | 根据供货周期及进度计划、紧急供货周期及紧急供货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者得5(含)-3分,基本全面、合理者得3(含)-2分,较差者得2(含)-0分。如所提的供货周期经核实,切实不可行的不得分。 | 5 |
| | 包装运输(2分) | 包装、运输方案完整、有效,对防异物、成品保护等储存保管要求明确、合理,根据包装、运输方案合理性、完整性, 横向对比得2-0分。 | 2 |
| | 售后服务(2分) | 根据技术服务和质保期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价。按三个等级评分:优得2(含)-1分;良得1(含)-0.5分;一般得0.5(含)-0(含)分。 | 2 |
3.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0,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3分,但扣分最多不超过30分,精确到0.01分;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标,投标人投标按报价如偏离评标基准价的±30%,该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组成剔除原则:价格高于/低于评标基准价 30%以上(不含30%)的投标报价需循环剔除,每次剔除1个,每次剔除后均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直至至少剩余两个投标报价;剔除顺序:若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报价高于/低于评标基准价30%以上(不含30%),则按照与基准价偏离率的绝对值大小,优先剔除与基准价偏离率绝对值较大的投标报价,若与基准价偏离率的绝对值大小相同时,优先剔除高价。 | 60 |
3.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
序号 | 规范名称 | 文件编号 |
1 | 《核岛电缆保护管及附件采购技术说明书》 | ZNTM-WP-5022 |
2 | 《标识牌及号码管采购技术说明书》 | ZNTM-WP-5036 |
3 | 《对讲电话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 | CX1NEDD241CYB0023TS001 |
4 | 相关标准:GB/T 16529-1997、GB/T 50311、GB/T11918.1-2014、 GB/T13663.2-201、 JB/T10583-2006、JB/T 8593-2013、YD/T 814.4 | |
级别 | 名称 | 产品质量事故(事件) |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事件) |
4 | 重大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 | 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万元(含)以上,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6个月以上 |
3 | 较大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含)~一千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一千 万 元(含)~五千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3~6个月 |
2 | 一般质量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含)~五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百 万 元(含)~一千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1~3个月 |
1 | 质量事件 | 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含)~一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十 万 元(含)~五百万元(不含),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15 天~1个月 |
序号 | 规范名称 | 文件编号 |
1 | 《核岛电缆保护管及附件采购技术说明书》 | ZNTM-WP-5022 |
2 | 《标识牌及号码管采购技术说明书》 | ZNTM-WP-5036 |
3 | 《对讲电话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 | CX1NEDD241CYB0023TS001 |
4 | 国 标 : GB/T 16529-1997、 GB/T 50311 、GB/T11918.1-2014 、 GB/T13663.2-201 、JB/T 10583-2006、 JB/T 8593-2013、 YD/T814.4 | |
序号 | 初审 | 评审因素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注:电子签名是指与相关人姓名完全一致的电子化形式,包括电子签章、手签签字图片、签字章图片、名章图片。投标人须保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投标文件中使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均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因任何理由而否定加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盖章签字要求,签字盖章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B)项规定。 |
4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5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6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7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8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9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0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1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2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13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4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15 | 最高投标限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 |
16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17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18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19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20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2 | 付款条件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的规定。注:该项仅接受正偏离,负偏离将被否决。 |
23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4 | 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
| 形式评审 | |
| | P~ P |
| | P~ P |
| | …… |
| 资格评审 | |
| | P~ P |
| | P~ P |
| | …… |
| 响应评审 | |
| | P~ P |
| | P~ P |
| | …… |
| 商务评审 | |
| | P~ P |
| | P~ P |
| 技术评审 | |
| | P~ P |
| | P~ P |
| | …… |
| 关键技术指标 | |
| | P~ P |
| | ……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投标总价(元) | | | | | | | |
付款条件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 | | | |
注册资金 | |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 | |
邮政编码 | |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网址 |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 |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 | |
备注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证明材料页码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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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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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填报说明:投标人按照下文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编排目录,注明页码 | | | |
序号 | |
货物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
货物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 | |
话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内容 | 偏差说明 | 所在页码位置 |
1 | 交货期 | | | |
2 | 交货地点 | | | |
3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 | |
4 | 投标有效期 | | | |
5 | 投标保证金 | | | |
6 | 合同价款的支付 | | | |
7 | 质量保证期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及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差说明 | 主要技术条款技术支持材料位置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 |
招标编号: | | |
投标单位: | | |
投标单位保证金汇款信息 | 汇款金额: | |
| 账户名称: | |
| 开户行: | |
| 账号: | |
| 汇款日期: | |
| 财务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保证金利息: | 无息退还:请贵方无息退还。 |
| | 按息退还: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 |
备注: | | 1.投标保证金只能够退还至原汇款账户。2.保证金利息以银行实际结算为准。 |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
购
(类别:
材料 □设备 □劳务 □专业 □服务)
☑
采 购 文 件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编码:GKZH-24ZXH609
发放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目录
第一卷 ........................................................................................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评标办法 ............................................................................... 2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0
第二卷 ....................................................................................... 48
第五章供货要求 ............................................................................... 48
第三卷 ....................................................................................... 5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5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需
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代
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
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KZH-24ZXH609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
2.4 招标范围: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
要求”。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二三有限公司 CX 项目部施工现场。
2.6 交货期:正常交货要求 30 天,紧急交货 14 天,具体以甲方的采购订单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技
术说明书、设计变更、澄清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投标人可是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规定一个品牌或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个
代理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上述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专家在评标
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1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专家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业绩要求:无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 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09:00—2025 年 03 月 03 日 16: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
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
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
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报名文件经
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
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时间为准,逾期递
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二三有限公司 CX 项目部施工现场
联系人:马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
联系人:杨振、张明宇
电话:13810957288、010-68116872
电子邮件:gkzb68196872@163.com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010-68116923
咨询邮箱:gkzbfwrx@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
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
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
应商(公开)全电子》。
9.2 供应商问题反馈渠道: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
08:30-17:00(工作日)
9.3 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
08:30-17:00(工作日)
9.4 非工作时间紧急问题联系方式:QQ:3004157280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02 月 25 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1.1.3
1.1.4
1.2.1
1.2.2
1.3.1
1.3.2
1.3.3
1.3.4
1.4.1
条款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1.9.1
投标预备会
1.10.1
分包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编列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已落实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 1.4.3(1)-(15)
(16)其他情形: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带“*”或“★”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
决。
2)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
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一致
的。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交货地点、供货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带
“*”或“★”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
术支持资料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
(2)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互联网网站网页截图打印件
(4)技术方案、用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
1.11.4
偏差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一项即可。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技术和质量要求只允许正偏差,正偏差是指投标
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超出时间不允许澄
清。
形 式 : 盖 章 扫 描 件 和 可 编 辑 版 在 中 核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提交
以书面形式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
布
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澄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发布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以书面形式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
布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修改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发布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2.2.3
2.3.1
2.3.2
3.1.1
3.2.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保证金
①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说明
② 诚信投标承诺书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
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分项报价表。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427 万元
(1)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
法计算。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进行报价。
(4)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需求进行投标。本项目作
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满足本次招标所涉材料进行投标,不得将其
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需求清单”有明确要
求的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
(6)本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成本、产品配辅
材及耗材费用、设计费、包装费、运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第三方机构
检测费、文件资料编制费、行政费、乙方人员所有薪资福利费、材料涨
价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7)当税率变动时,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8)招标文件中提供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具体订购量以
项下订单为准;
(9)合格供应商评审:中标人须通过招标人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否则
将导致中标资格无效,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0 日历天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六
章所述格式,银行保函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 元
*递交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电汇方式汇至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5686163620066
联 行 号:307100003117
注:投标人应在电汇附言里注明用途。如“XXX 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应当从投标单位开立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须提供汇款回单、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
料;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
函原件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有效期。
5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3.5.2
3.5.3
3.5.5
3.6.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
■不允许
□允许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
CA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3A
(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要求
注:电子签名是指与相关人姓名完全一致的电子化形式,包括电子签
章、手签签字图片、签字章图片、名章图片。
3.7.3A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
其他要求
3.7.3A
(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
装订
4.1.1
(A)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须保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如投标文件中使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均视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不得因任何理由而否定加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不提供
纸质版(用于存档使用):
1 份,投标人应使用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出成
PDF 版进行打印装订(PDF 版的导出方式参见操作手册)。纸质版必须
同电子版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
区知春路 61 号院四层,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810957288。
■不需要
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的形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
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宜采用双面打印。
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 1 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
图、证件、图片),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如双面打印机)在左下
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中核二三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GKZH-24ZXH609
招标人名称: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二三有限公司 CX 项目部施工现场
6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在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4.2.1
4.2.2
(A)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A)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4)
(A)
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3.2
7.1
7.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否
□是,退还时间: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程序: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的开标有效时间内,
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线解密。
开标解密有效时间:30 分钟。当投标人数大于 6 家时,开标解密有效
时间可适当延长。
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解密有效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线解
密。如发生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投标人可上传不加密的备份文
件,系统通过哈希码验证及版本号验证等手段检测备份文件与已上传
加密文件的版本的一致性,通过检测的备份文件,系统方可成功读
取。如投标人拒绝上传不加密的备份文件或上传的备份文件读取失
败,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遇不可抗力或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全体投标人备份文件均读取失败等
无法正常开标的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止本次开标,
或改用其他方式重新组织开标。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组成,共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2 名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3 天(日历日)
□是
■否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招标人认可的其
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 10%或保函。
□不要求
□否
■是:具体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电子采购平台。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协议)内
容要求,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规定,以
中标金额为基数,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后起 10 日内,以中标金额
为基数,按以下标准计算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
中标金额(万元)
100 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费率
1.5%
1.1%
0.8%
0.5%
0.25%
注:
①招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中标金额为 5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合计收费=(1.5+4.4)=5.9(万元)
②中标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其招标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
1.5 万元收取。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以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10.2 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中含有“不适用”及“如需要”的表格
等相关要求,请各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如不涉及,可以不提供。
10.3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市有关
规定执行。
10.4 合同付款: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十一条价款支付
时间及方式”
10.5 本项目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执行招标采购
流程投标人须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线上投标”并“按明细报价”
(进行投标文件登记、上传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等),具体操作请按
电子采购平台规定执行。
*10.6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满足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及上游
单位的供方评审要求,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
须完成供方评审,如不满足,可视为其放弃中标。
8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
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9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
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
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
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
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
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
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
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
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
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
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
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1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根据投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招标须知 3.4.1)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8)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
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
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
12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
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
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
证书副本和投标产品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
13
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
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
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
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
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
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备案的纸质投标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
14
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正本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15
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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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以电汇或履约保函方式递交。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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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
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
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
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
子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注:电子签名是指与相关人姓名完全一致的电子化形式,包
括电子签章、手签签字图片、签字章图片、名章图片。
投标人须保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的真实
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投标文件中使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均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加
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因任何理由而
否定加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
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
选投标方案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备选投标方案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最高投标限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4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付款条件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的规定。注:该项
仅接受正偏离,负偏离将被否决。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产品及相关服
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9
2.2.1
2.2.2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
商务部分:10 分;技术部分:30 分;投标报价: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0.90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标准
分
3.2.4
(1)
商务评
分标准
(10
分)
投标文件编制(2
分)
类似项目业绩(3
分)
银行资信状况(2
分)
是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形
式、目录准确、所附证照图片清晰等要求编制,符合
得 2 分,基本符合得 1 分,不符合得 0 分。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提供 200 万以下业绩加 0.5 分,200 万以上业绩加 1
分,最多得 3 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首页、总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不重复计分,
最高得 3 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为框架合同,需同步提
供该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 1-2 份。
投标人的银行资信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得 2 分。
以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完整的资信
证明文件为准(电子签发形式的资信证明电子文本彩
色打印件视为原件),否则不得分。
付款周期(3 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要求且可延长付款周
期最长加 3 分,次长加 2 分,其他延长付款周期情况
酌情考虑加分。
产品的可靠性(3
分)
拟投标产品的品牌好、性价比高、制造工艺先进,经
过相关部门检验验证,质量可靠性等方面评价。按三
个等级评分:优:3-2 分;良:2(含)-1 分;一般:
1(含)-0 分。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
的相关证明资料。
原材料、主要辅材
的控制(3 分)
根据提供的原材料采购及复验、原材料存储及发放、
材料管理措施进行评价。横向对比得 3-0 分。
3.2.4
(2)
技术评
分标准
(30
分)
质量承诺、质量保
证体系及措施等(5
分)
生产装备情况(5
分)
工艺控制(5 分)
根据投标产品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程度;质保期的承诺、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按
三个等级评分:优得 5(含)-3 分;良得 3(含)-2
分;一般得 2(含)-0(含)分。
工艺装备和检验能力;对比投标人可投用于本项目上
的各类制造设备、检测设备、计量检验设备等的清单
是否完整;是否提供生产所需设备及数量。横向对比
得 5-0 分。
从物项制造过程中的工艺评定;根据关键工艺装备状
态良好且可控,具备完成本合同材料的试验、检验、
检测装置的能力及配置水平进行评价。按三个等级评
分:优得 5(含)-3 分;良得 3(含)-2 分;一般得 1
(含)-0(含)分。
20
2
3
2
3
3
3
5
5
5
供应保证方案(5
分)
包装运输(2 分)
售后服务(2 分)
3.2.4
(3)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6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根据供货周期及进度计划、紧急供货周期及紧急供货进
度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者得 5
(含)-3 分,基本全面、合理者得 3(含)-2 分,较差
者得 2(含)-0 分。
如所提的供货周期经核实,切实不可行的不得分。
包装、运输方案完整、有效,对防异物、成品保护等储
存保管要求明确、合理,根据包装、运输方案合理性、
完整性, 横向对比得 2-0 分。
根据技术服务和质保期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
性进行评价。按三个等级评分:优得 2(含)-1 分;良
得 1(含)-0.5 分;一般得 0.5(含)-0(含)分。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0,报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 分,每低 1%
扣 0.3 分,但扣分最多不超过 30 分,精确到 0.01 分;
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标,投标人投标按报价如偏离评标
基准价的±30%,该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组成
剔除原则:价格高于/低于评标基准价 30%以上(不含
30%)的投标报价需循环剔除,每次剔除 1 个,每次剔
除后均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直至至少剩余两个投标报
价;
剔除顺序:若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报价高于/低于评
标基准价 30%以上(不含 30%),则按照与基准价偏离
率的绝对值大小,优先剔除与基准价偏离率绝对值较大
的投标报价,若与基准价偏离率的绝对值大小相同时,
优先剔除高价。
3.2.4
(4)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
5
2
2
60
/
2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
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
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
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
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
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
采购框架协议
采购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目录
第一条 使用单位、供货范围及价格 ................................................................................................................1
第二条 质量技术条件 ........................................................................................................................................ 1
第三条 质量保证条件 ........................................................................................................................................ 2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 3
第五条 合理耗损标准及计算方法 ....................................................................................................................4
第六条 交货 ........................................................................................................................................................ 4
第七条 检验及检验标准 ....................................................................................................................................5
第八条 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6
第九条 权利瑕疵担保 ........................................................................................................................................ 6
第十条 安全及环保要求 ....................................................................................................................................6
第十一条 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7
第十二条 诚信履约承诺 ....................................................................................................................................9
第十三条 保密 .................................................................................................................................................... 9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 10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 11
第十六条 廉洁共建协议书 .............................................................................................................................. 11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 11
第十八条 通知、联系及服务 ..........................................................................................................................12
第十九条 文件资料的提交 ..............................................................................................................................12
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 .......................................................................................................................................... 13
第二十一条 进出口管制条款 ..........................................................................................................................13
第二十二条 其它 .............................................................................................................................................. 13
第二十三条 协议效力及份数 ..........................................................................................................................14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中国核建-
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
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使用单位、供货范围及价格
1、本协议中签订的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核工业
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CX 项目部,即在实际发生订购中的“需方”,乙方是实际发生订
购的“供方”。
2、乙方供货及服务范围包括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的供货及软件
资料、售后服务、物项运输服务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一:中国核建-中
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价格清单,清单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以最终实际订
单为准。
3、价格内容与构成:本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成本、产品配辅材
及耗材费用、设计费、包装费、运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检测费、文件资料编制
费、行政费、乙方人员所有薪资福利费、材料涨价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当税率变动时,
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4、框架协议预估总价:****(小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
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小写:****元)。
5、本协议单价和总价为含税价。当国家税率调整时,合同单价等于不含税单价乘以调
整后税率。
6、清单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具体订购数量以项下合同为准。不能因订
单数量进行单价调整。
7、本协议中签订的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供货单位为***。
8、后续新增其他电气材料,可参考本合同附件一中相近规格、型号、材质的材料单价
进行增补、采购和结算。
第二条 质量技术条件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1
1、产品质量满足采购规范及国标等相关规范要求,保证产品满足使用要求。
2、详见附件二:采购技术文件。
第三条 质量保证条件
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采用最佳材料并一流工艺制成,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
性能指标等应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技术条件的约定。
2、本协议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产品检验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
题的,供方应免费更换。
3、甲方依本合同对产品质量的检验与签字确认或未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履行通知义务而
视为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不能减轻和免除乙方对所交付产品所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乙方应制定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若有偏离采购技术要求的重大不符合项的处理及纠
正措施必须提交甲方按相应程序执行。
5、无论甲方对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交的文件和记录审查与否,乙方都应对其有效性全面
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涉及协议的质量相关文件,以及将相关文件转发工程发包方
(业主或工程公司)审查认可或参考。如果甲方发现任何一项质量相关文件不符合合同要求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类文件做出修正。
6、针对有质保级别材料,乙方应对物项实现过程进行控制。乙方应制定质量计划并提
交甲方审查和选点。乙方无权单方面改变认可的质量计划中的任何内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
放行,乙方不得进行由甲方设置的停工待检点(H 点)以后的工作。在质量计划实施过程中,
甲方有权在质量计划上增加或修改其选点,提出修改和升版质量计划的建议。
7、乙方应对物项的标识和装卸、贮存及运输进行控制,确保物项不被误用和通过记录
保持可追溯性,防止物项损伤、变质和丢失。
8、乙方应对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情况,应用文件阐明其鉴别、起因和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应制定记录控制程序,并按程序规定,对其记录进行控制,确保记录真实、字
迹清楚、完整、并与所记述的物项相对应。
10、乙方应制定内部管理程序,并按程序进行内部审核,保证质量体系运转正常。
11、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乙方及其分供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2
保证监查、监督和检查活动,乙方及其分供方应为其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应有的支持
与协助。对于甲方在监督、监查中发出的纠正行动要求,乙方及其分供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书面答复并在承诺的日期内完成纠正措施。
12、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分供方发出停工令,乙方及其
分供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符合要求后才能复工。
13、乙方应将本合同的适用条款纳入其采购合同中去,以保证其分供方遵守上述质量保
证要求,并保证甲方对乙方的分供方拥有甲方对乙方同等的权利。
14、甲方对乙方及其分供方所进行的质量保证监查、监督和检查活动不减轻或免除乙方
对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或法律责任。
15、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程序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评价。
16、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局“两个零容忍”(对弄虚作假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的要
求;严禁冒用他人签名、报告造假,一经查实将对乙方进行追责。
17、在供货过程中出现质量文件造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扣留
已到货物项且保留索赔权利。
18、乙方应确保交货资料真实有效。交货资料中涉及第三方机构的,乙方应提交检测报
告的查询方式(如查询网站或联系方式)。甲方将不定期对文件资料和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进行
核实取证。一旦发现文件资料造假,参照乙方违约处理第(7)条处理。
19、乙方提交的所有质量文件中签名不允许机打,必须手签,不能代签。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一)包装
1、一般要求:乙方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对产品进行包装,确保产品经多次转运不散
包、不变形、不损坏、质量与性能不发生任何变化,每一件包装的重量应考虑便于吊装和运
输。
2、具体要求:
(1)运输标志:合同名称、合同号、型号规格、外形尺寸、毛重净重、发站、发货单
位、发货人、到站、到货单位、收货人、总箱号及分箱号等;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3
(2)示性标志:吊装位置、中心、重心、铲车点、捆扎点、防雨、防潮、防腐、不得倒
置等;
(3)其它标志:如安全标志等;
(4)特殊标志:如核电标志△H 。
3、因包装不结实、不合理、不符合甲方产品包装要求的,在装卸储存过程中无法正常
摆放的、容易产生坍塌的、易损坏实物的,包装物焊接固定不牢易造成伤人、伤物或其它安
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包装物回收:无。
(二)运输
1、运输责任: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运输责任由乙方承担。
2、运输方式:(具体以乙方认定运输方式为准)
(1)海运/空运/铁路/汽车;
(2)直达/可转运。
3、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方式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乙方保证在运输
途中,产品质量、性能等不发生任何变化。
4、货物运输由乙方运送到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CX 项目部施工现场或指定地
点。
5、若有随货物一同发运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
包装,并应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每一包资料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贰份。
第五条 合理耗损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交货
(一)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时间
正常供货周期 30 天,紧急供货周期 14 天。具体以项目实际订单为准。
2、产品发货前,乙方应提前 7 天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甲方交货通知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4
的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到货时间及其他内容。
3、乙方交付产品时,应编制甲方标准送货单模板(载明本款第 2 项内容)并注明合同
编号、需求计划编号、使用方向,原件一式二份,注明乙方单位名称或加盖本单位公章,交
货时随车一并提交给甲方。
4、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生产商随车提供的发/送货单上签字,并不代表所交付的产品质
量符合约定。
(二)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CX 项目部施工现场。
2、甲方有权另行指定交货地点,但应当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本协议项下产品单
价、总价数额及内容均不变。
第七条 检验及检验标准
1、检验标准与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检验期间:自产品交付(包括文件资料的交付)之日起 30 天内。需要第三方复验的,
复验日期最多不超过 50 天。
3、 检验方式:
数量、规格、型号、外观:
①乙方(或产品制造商)在发货或出厂前,应对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当
场全面检验;签发并随产品一并向甲方交付证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②产品交付时,甲方应当场对产品外观、包装、数量、规格型号、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
的文件资料、单据等进行初步检验;乙方应当派人到现场参与初步检验,乙方不派人参加的,
以甲方检验并通知乙方的初步检验结果为准。检验符合约定的,甲方(至少两人以上)应在
送货单上签名(或签署初步检验单)。
③产品质量进行二次检验的,按本条第 5 款执行。
4、经检验,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本条第 2 款约定检验期间
内书面通知(如《检验报告单》)乙方。
5、乙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异议期为 3 日),双方可封存本批产品实物试样,
并将所抽取的实物样品现场取样送交有资格的第三方复检[或者直接描述为:双方应将所抽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5
取的实物样品送交货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经复检,产品不符合合同
约定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则由甲方承担。
6、经检验,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资料短少的,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补足产品数量、资
料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造成交付迟延的,乙方还应依本合同承担交货迟延违约责任。
7、经检验,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型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者拒收
并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更换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
的全部费用;造成交付迟延的,乙方还应依本合同承担交货迟延违约责任。
8、乙方拒绝补足数量、资料或者拒绝更换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产品的,或
者乙方在收到本条第 4 款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未补足数量或者更换的,甲方有权选择部分或
全部解除本合同。
9、甲方对乙方供货产品质量存疑时,甲方有权将相关产品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
验。若复验结果不满足合同约定,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对复验不合格产品重新生
产供货,反之则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1、本合同项下产品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项下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检验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否则,乙方承
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产品和技术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
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安全及环保要求
1、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质量、安全、
环境、文明措施,建立和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场地整洁。应避免建筑
材料抛洒、飞扬、流淌;应尽可能降低噪音、震动;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保护绿色植被;禁
止向环境(包括海洋)排放工业污水、废油或其他有害物质。
2、乙方配送车辆(车辆应年检合格、车况良好、证照齐全,配置灭火器材、司机驾驶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6
证件年审有效,车辆在施工现场的行驶速度不得大于 5 公里/小时;随车司乘人员需佩戴安
全帽或甲方要求佩戴的其它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
排和指挥,按甲方指定路径行走和停放,除司机与乙方交货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施工
现场;乙方的设备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及在甲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在运输及装卸的整个过程中安全有效,因包装等问题产生事
故,造成人员伤亡及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一条 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1、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如有)届满后,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
已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有)进行核实和结算。
2、乙方申请付款时应先提交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查确认无误,甲方通知乙方
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方可提交发票,否则由此引发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只
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凭据后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相
关合同价款,乙方在申请相关款项时按照合同约定出具相应金额合法发票的,可不再提交财
务收据。
3、合同价款的付款日期以甲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为准,双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按照合同约
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同
一项目的同一货物的若干条目为一个开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单位”信息应包括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6、若乙方纳税信息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
7、乙方开具的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更导致发票作废,或所开具发票存在其他任何瑕疵
的,乙方应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具发票、补开发票或提供其他合法书
面材料,保证甲方实现对应款项进项税额的合法抵扣,否则由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8、乙方申请付款时应先提交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查确认无误,甲方通知乙方
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方可提交发票,否则由此引发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只
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凭据后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相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7
关合同价款,乙方在申请相关款项时按照合同约定出具相应金额合法发票的,可不再提交财
务收据。
9、甲方按如下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20 天内支付材料款总金额的 90%,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满后 30 天内支付订单总金额的 10%;所有涉及价格的,税率
执行国家政策;
(2)所有涉及价格的,要求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国家政策;
(3)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
物清单(如乙方开具的是汇总的专用发票时提交),且应在开票之日起 21 天之内送达甲方,
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
10、支付方式:银行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
11、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变更时,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应付款期限届满时提前七天,
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账户信息未按时告知、通知或者告知、通知有误,导致甲方支付错
误,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2、甲方开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4322012F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5919275535877
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康路 58 号院 1 幢
联系电话:010-57968880
13、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8
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第十二条 诚信履约承诺
1、乙方须按《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附件六)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绝不发
生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服务或技术资料等存在任何弄
虚作假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
成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的弄虚作假、违规分包等行为导致发生质量事故/事件的,甲方将
根据《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附件七)进一步对乙方进行追责。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或组织采购本合同项下
的任何产品,也不得委派已被甲方纳入黑名单的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如乙方违
反本条规定,一经查实,乙方应立即撤回相关物资、更换相关人员,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
费用及甲方损失。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重新履行,并要求乙方按《合规保证及
诚信履约承诺书》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包括分包物资和外购物资)进行抽查鉴别,乙
方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和配合。一经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甲方有权按合
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将相关造假事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同时向新闻媒体曝光。
5、为判定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包括分包物资和外购物资)是否为正规合格产品,
甲方有权邀请相关产品的品牌保护部门到现场进行复查鉴别。复查鉴别合格者,所发生的相
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存在造假、售假、故意隐瞒设计或质量安全缺陷/隐患等情况,无论是否处于
合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
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三条 保密
1、乙方对本协议内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以及所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
息、商业秘密等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
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目的。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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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乙方的保密义务之日终止。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第十四条的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
(1)乙方交货(含产品、文件资料)迟延,每拖延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1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拖延超过 7 天(不含本数),甲方有权选择部分或者全部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依本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或者全部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
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
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或者合同解除所涉部分货款的] 30 %[原则上不高于 30%,不
低于 10%]的违约金;
并自行承担费用取回合同解除所涉及到的本合同项下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视作废
品处理,处理所得费用扣除产品保管、处理及财务等费用后余额退还给乙方。
(3)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有质量保证期时),因产品质量瑕疵(如:材料缺陷或加工粗
糙),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发票送达时间内送达规定金额的合法发票的,
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 3%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
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
达发票金额的 3%*逾期天数的违约金。
(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
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本合同约
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项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6)乙方因开具的是无效票/虚假票/虚开票等不合法发票而导致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或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当重新开具有效票或给予甲方可抵扣金额的款项,并支
付应开金额*3%的违约金给予甲方。
(7)乙方应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生文件资料造假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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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涉事产品进行封存,停止支付已发生款项,扣除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以上履约
保证金或者货款不足以抵消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应完全了解甲方关于廉洁共建方面的要求。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为甲方各级领
导干部及其他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或其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投资、经营的企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
责任。
(9)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的安装工程的质量、进度受到影响,则乙方要承担相应违约
金或者赔偿金;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收到上游单位的罚款,乙方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10)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除赔偿甲方和甲方成员单位损失外,应按采购合同价格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违约: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货款的,应尽快支付,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货款的利息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诸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罢工或其他双方公认为不可抗力
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将事故
发生地政府主管当局签发的证明寄给另一方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履行时间将根据事
故延续时间相应延长,但事故持续时间超过 8 周,则甲、乙双方协商后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附件四:廉洁共建协议书的约定。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应提请北
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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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通知、联系及服务
1、合同双方发出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如信函或图文传真)形式,且须经双方盖章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2、甲、乙双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联系本合同有关事宜:
(1)甲方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工作单位: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中核二三 CX 项目部;
电 话:
E-mail:
(2)乙方联络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
电话:
E-mail:
;
。
3、甲方需要乙方技术或其他方面的帮助,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费用自理)到甲方
指定地点进行指导及协调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文件资料的提交
1、乙方应随产品一并向需方交付如下文件资料:
(1)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2) 各种原材料能追踪到各项试验原始数据;
(3) 制造及检查记录;
(4) 产品装箱单;
(5) 订单号;
(6)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甲方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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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未随产品交付上述约定文件资料或者交付资料不全的,视为本合同项下产品未
交付。
3、乙方应确保交货资料真实有效。交货资料中涉及第三方机构的,乙方应提交检测报
告的查询方式(如查询网站或联系方式)。甲方将不定期对文件资料和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进
行核实取证。一旦发现文件资料造假,参照乙方违约处理第(7)条处理。
4、乙方所提交的所有质量文件中的签字不允许机打,必须手签,不能代签。
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
1、履约担保的方式:银行保函、电汇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 10%或保函。
2、履约担保的期限:至合同有效期满。
如乙方违反主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进出口管制条款
1、如果本协议项下产品所在国、生产国或相关国家有出口限制(包括限制出口到中
国),乙方必须查明并自行办理产品上述国家的出口许可证等相关事宜,且因此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所供产品有本款第(1)项情形且乙方无法取得出口许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议。
3、乙方所供产品有本款第(1)项情形,但乙方未查明或虽然查明但向甲方隐瞒的,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其它
1、本协议不接受最小起订量要求。
2、有效期内如有新规格型号出现,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依据本框架类似产品单价直
接与乙方签订增补协议;若无类似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型号,需乙
方新增规格型号重新报价,经甲方调研确认价格合理,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
协议补充件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3、本协议所有采购技术条件在供货期间或有修改,乙方应积极响应,在造成生产成本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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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时,双方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都不得超过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
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本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
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5、甲方安装技术规格书、订单要求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供应商需承担复验费用。若
由于复验不合格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按实际影响程度乙方承担误工费用。
6、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协助甲方降低产品剩余库存,减少材料浪费;
同时对剩余工程物资进行回购。
(具体以中标方提供方案为准)。
第二十三条 协议效力及份数
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至 CX 项目结束。
2、构成本协议的所有页面均应当经甲方经办人附签。经办人附签方式为:在合同经办
人栏和合同文本首页签署全名,在合同文本全部组成部分的每页下角(甲左乙右)签署经办
人姓氏。
3、本协议所有条款与内容均应以电脑打印方式生成,除签名及落款外,任何手写与涂
改的内容均无效。确属笔误或表达错误需要修改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修正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情况紧急或者时间紧迫时,可以手写修改,但必须由双方经
办人签名并双方盖章,且印章应盖住修改处,否则,修改、涂改内容无效。
4、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 8 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
致之处,以正文为准:
附件一: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招标清单;
附件二:采购技术文件;
附件三:廉洁共建协议书;
附件四:质量承诺书;
附件五:保密承诺函
附件六: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14
附件七: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
附件八:供方违规告知书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小签)
经办人:(小签)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15
附件一: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招标清单
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甲方小签:
乙方小签:
16
附件二:采购技术文件
序号
规范名称
文件编号
1 《核岛电缆保护管及附件采购技术说明书》
ZNTM-WP-5022
2
3
4
《标识牌及号码管采购技术说明书》
ZNTM-WP-5036
《对讲电话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
CX1NEDD241CYB0023TS001
相 关 标 准 : GB/T 16529-1997 、 GB/T 50311 、
GB/T11918.1-2014 、 GB/T13663.2-201 、 JB/T
10583-2006、 JB/T 8593-2013、 YD/T 814.4
注:产品质量满足以上采购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如遇采购技术文件升版或增加,以升版或
增加版本为准)。
17
附件三: 廉洁共建协议书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 方: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乙 方:
合同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为加强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
料采购框架协议的监督,规范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料等合同签订,
促进双方诚信共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物资采购 (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法
律咨询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并监督执行。
(三)坚持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的办公场所洽谈业务,
不得私下单独交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本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
及时报告双方纪检监察机构或其他监督部门。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也不得向乙方借款私用。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或消费娱乐活动等。
(五)不得因个人原因使用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或其他办公用
品;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对方。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并遵守
以下规定:
18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的领导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贵
重物品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的领导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方式为甲方的领导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的领导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
职责的宴请、观光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等。
(五)不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手段与甲方的领导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发生金钱、实
物往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若因乙方违反责任行为致使甲
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
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合同关闭。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交甲乙双方纪检监察
机构各一份。
第八条 乙方联络人:
;电话:
;联系地址:
;
甲方:(盖章)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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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质量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
为贯彻“质量创造价值、质量成就品牌”的质量理念,弘扬“合作共赢”的价值导向,
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致力于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
二三”)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合作双方创造更大的价值、营造更健康和谐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的质量第一责任人,身份证号
作环境,本人
,是
码
,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和顾客需求,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质
量管理体系,确保为质量活动配备相应资源,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2. 建立健全并落实质量责任制;
3. 为员工提供多形式化的质量教育,积极参与中核二三组织的质量教育、培训
和宣传等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绝不触碰中核二三质量
管理红线;
4. 配备与承担工作相适用的合格技能人员开展相应质量活动;
5.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在为中核
二三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核二三各项质量规章制度;
6.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采购说明书、图纸以及上游单位的其他要求开展相关工
作,为中核二三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7. 对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做好自检工作,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8. 按要求填写、整理、保存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对质量证明文件的真伪进行
初步验证;
9. 积极配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顾客、公司上级单位及公司各级质
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10. 力图精益求精,持续改进,通过参与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各类质量管理活
动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11. 不放过任何质量缺陷和瑕疵,及时、如实报告质量事件、事故情况;
12. 对违章指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指令等有权拒绝并
向相关单位、部门举报;
13. 对合同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负总体责任。
我已熟知本质量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保密承诺函
20
致:
根据贵方为
保密承诺函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我公司
,
(投标方名称和地址)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方从你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应答文件,以应答供应商
须知的要求。
2.由你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供应商须知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格保密,在未
经采购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参加询价前提供的、参加询价过程中提供的,还是参
加询价结束后提供的,均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如存在为准备应答文件的目的,需要将你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提交给分包
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告你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的保密协议。
4.由于我方需要,通过你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如接口数据等,
在此之前,我方应直接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如有要求,我方应向你方或
者第三方交还这些敏感资料。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21
附件六:《合规保证及诚信履约承诺书》
致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为保证合法合规、诚信履行我公司(
)承接的《
》,我公司在此
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履约承诺
1.1 我公司承诺严格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履行我方的各项合同义务。
1.2 我公司承诺绝不向你方提供任何假冒、欺诈或可疑物项。我公司保证在本合
同项下提供的所有物项、服务、技术资料及文件,均属真实、有效。
1.3 我公司承诺绝不录用已被你方纳入黑名单的人员,也不向已被你方纳入黑名
单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4 如你方对我公司所供合同物项、服务或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我公司
愿意无条件接受你方调查,并对你方开展的调查活动给予全面配合和支持。
1.5 如我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被查证属实的,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1.6 如我公司存在违反本承诺书第 1.2 条、第 1.3 条的情况,我公司将按每发生
一起向你方支付合同价格 10%的违约金,并全面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二、合规保证承诺
2.1 反商业贿赂合规承诺
我公司保证并承诺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任何商业贿赂、不
对你方及其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
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物品及就业机会等),并禁止我公司员工及其家庭成
员接受任何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
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
2.2 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合规保证与承诺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目前未被任何制裁机构指定为受限制对象,且未因违反
制裁或出口管制法律而接受调查或者身处行政、司法程序。我公司保证遵
22
守相关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并拥有制裁和出口管制的合规政策和程序。
在履行本合同时,我公司保证不违反且不会导致你方违反美国、欧盟等国
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司法管辖区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于制裁和出口管制
的有关法律、法规、指令、命令。
我公司保证从相关制裁机构处获取所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货物、技术和服
务的出口许可证、特许及其他授权。
我公司声明并承诺,一旦我公司知晓自身将被指定为受限制对象或者自身
正面临制裁机构的执法活动,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公司将立即通知
你方。
如果我公司的行为或不作为导致你方被制裁机构处罚、罚款或施以其他惩
罚性措施,我公司愿意对此作出全额赔偿并使你方免受损害。
我公司同意你方有权应相关制裁机构或管辖法院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的
有关资料,而无需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事先取得我公司同意的约束。
如果未来根据相关的制裁或者出口管制的法律法规、指令或命令本合同的
履行变为非法或无法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事项。一旦发生该等事项,
我公司有义务立即通知你方,并本着诚信原则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替
代方案,该替代方案包括善意努力获取必要的许可证、特许或豁免。
2.3 数据信息保护合规保证与承诺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收集、使用、传输相关信息,并保证保障个人信息主体
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复制权、撤回同意
权等),以符合法定要求的标准。
我公司保证采取适当且充分的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如发生数据泄露,我公
司将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通知你方,向有关机关报告。
2.4 知识产权保护合规保证与承诺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转让或授权给你方的知识产权免予缺陷并且符合技术
规格说明和合同约定所需;我公司保证拥有该知识产权或者有有效且充分
的权利授予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无任何限制/留置权或第三方的占有权附
于该知识产权之上、没有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将要发生的或待解决的争议/
索赔或诉讼。
23
我公司保证该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现该知识产权的任何
缺陷或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我公司将立即通知你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你
方免受损害。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若发生任何关于我公司授权或转让给你方的知识产权
的争端、行动、命令、诉讼和争议时,我公司将承担费用负责妥善解决,
并免除你方及你方客户、雇员、股东、董事、管理人员、受让人、继承人
以及为你方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因牵涉上述争端、行动、命令、诉讼所承担
的责任。
2.5 反洗钱合规保证与承诺
我公司声明并保证绝不诱导、欺骗、利用与你方的合作进行洗钱活动,不参
与任何形式的洗钱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设转移资金账户、提供财产形式转
换(如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资金转移、跨境汇付、贵金属现货
交易、不动产交易、资金代管、代持股等洗钱活动),并保证不向你方隐瞒
所知悉的相关洗钱信息。
2.6 我公司理解并接受你方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愿意无条件配合你
方开展的合规检查,且不隐瞒任何可能对你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2.7 我公司承诺严格约束我公司员工及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严格要求我公司的员
工遵守合规承诺。若我公司员工及我公司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
即视为我公司违反承诺,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8 如果我公司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你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
要求我公司承担由此给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公司严格遵守本承诺书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合同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件七:《质量事故/事件追责规定》
一、 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事件,须按照以下要求对乙方进行扣款(实际扣款比
例按照《质量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执行)。
1) 对于质量事件、一般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 5%-10%,
如是重复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 10%。
2) 对于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的 10%-
30%,如是重复发生的较大/重大质量事故,扣除合同款支付周期内进度款项
的 30%。
3) 如本合同中已有其他考核条款,须从严执行。
二、 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事件,且符合以下情况时,须执行以下要求。
1) 对于重复发生的质量事件,乙方须清退直接责任人。
2) 对于一般质量事故,乙方须清退直接责任人,并更换项目负责人。
3) 对于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 2 起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甲方须
中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三、 乙方应在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发布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并
根据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预防措施或补救方案建议,制定详细的纠正措施,并将纠
正措施提交甲方审查,待审查通过后严格按照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四、 甲方有权对乙方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如发现存在未严格落实纠正措施
的情况,应发出纠正措施要求(CAR)要求其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行动。情
节严重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及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扣款。
质量事故(事件)分级见下表1:
级别
名称
4
重大质
量事故
产品质量事故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
(事件)
(事件)
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含),
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万元(含)以
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
上,或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6
特别严重经济损失
个月以上
1此处所列质量事故(事件)分级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可遵循集团相关制度及具体行业相关进行规定。
25
3
2
1
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含)~
较大质
一千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
量事故
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严重经济损
失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一 千 万 元
(含)~五千万元(不含),或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3~6 个月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含)~
一般质
五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
量事故
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严重的经
济损失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百 万 元
(含)~一千万元(不含),或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1~3 个月
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含)~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五 十 万 元
质量事
一百万元(不含),或产品在使
(含)~五百万元(不含),或
件
用过程中给用户造成较大经济损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15 天~1
失
个月
注:
产品质量事故(事件)——是指由于产品形成过程失控或产品质量未满足要
求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核设施建造、运行质量事故(事件)——是指核设施建造过程和工程质量不
满足规定要求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核设施运行期间因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善造成
经济损失的事故(事件)。
26
附件八:供方违规处理告知书
供方违规处理告知书
xxxxxx 公司:
核安全不仅是核电的生命线,更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是保证核
电安全的物质基础。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规模突出的核工程综合
安装企业。为做好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国家队”,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对事业
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认真把控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我司对工程建
设项目进度及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司的战略发展离不开贵司的大力支持,因此,
为促进贵我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现对我司供方违规处理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告知:
一、列入公司黑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采购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串标、违法转包等情况;
2.提供物资/工程/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经济损失或停工等情况;
3.违反廉政承诺相关要求;
4.无正当理由不能签约或履行合同,因供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货或提供服务;
5.提供的物资/工程/服务资质证书及质量文件有篡改或伪造;
6.被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列入黑名单、失信或通报;
7.其他重大问题。
“对组织实施和参与工程质量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
理,依法依规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核电工程质量造假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将失信行为计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并实施失信联合惩
戒,视情节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久逐出市场。”(国能发
核电【2020】68 号)
二、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提供物资/工程/服务质量不合格率较高;
2.无正当理由影响工程进度;
3.投标报价不配合或合作支持配合度不够;
4.考核不合格;
5.其他较大问题。
感谢贵司长期以来对我司采购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我们的长期愉快合作。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27
甲方纪检监督举报途径
联系人:王盼
联系电话:15609106569
邮箱:wangpan@cni23.com
28
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1、技术要求:本次采购产品技术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技术要求及标准文件清单如下:
序号
规范名称
文件编号
1 《核岛电缆保护管及附件采购技术说明书》
ZNTM-WP-5022
2 《标识牌及号码管采购技术说明书》
ZNTM-WP-5036
3 《对讲电话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
4
国 标 : GB/T 16529-1997 、 GB/T 50311 、
GB/T11918.1-2014 、 GB/T13663.2-201 、
JB/T 10583-2006、 JB/T 8593-2013 、 YD/T
814.4
CX1NEDD241CYB0023
TS001
2、采购文件清单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核岛其他电气材料清单;
注:产品质量满足以上采购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如遇采购技术文件升版或增加,以升版或增加
版本为准
29
2、供货清单如下:
具体详见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核岛其他电气材料清单
30
注:《商务自查表》仅作为投标人自查辅助工具表,如表格中描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三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商务自查表
序
号
1
初审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
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电子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注:电子签名是指与相关人姓名完全一致的电子化形式,包括电子签章、手签
签字图片、签字章图片、名章图片。
投标人须保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
性。如投标文件中使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均视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因任何理由
而否定加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投标文件签字盖
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盖章签字要求,签字盖章要求详见: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3.7.3(B)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31
3
4
5
6
7
8
9
10
11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12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13
14
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15
最高投标限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4 款规定
16
17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32
18
19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21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2
付款条件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的规定。注:该项仅接受正偏离,负
偏离将被否决。
23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4
投标产品及相关
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烟台项目部其他电气材
料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GKZH-24ZXHXXX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35
序号
评审因素索引表
评审因素
形式评审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资格评审
响应评审
商务评审
技术评审
关键技术指标
P~ P
P~ P
……
P~ P
P~ P
……
P~ P
P~ P
……
P~ P
P~ P
P~ P
P~ P
……
P~ P
……
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审因素内容填写,自查并写明该因素对应的投
标文件中页码范围。
投标文件宜采用双面打印。
36
保密承诺函
致:
根据贵方
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我公司
(投
标人名称和地址)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方从你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以响应投标须知的要求。
2.由你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投标须知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
格保密,在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投标前提供的、投标过程
中提供的,还是投标结束后提供的,均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如存在为准备投标文件的目的,需要将你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
资料提交给分包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告你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的保密协议。
4.由于我方需要,通过你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
如接口数据等,在此之前,我方应直接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
如有要求,我方应向你方或者第三方交还这些敏感资料。
(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
月
年
投 标 人:
3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八、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备注:
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目录内容对应标注页码。
3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提供
为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8)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日历天。
7.投标有效期:
8.(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电子签名)
3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40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方(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
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起至
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后
生效。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41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
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
日期:年月日
42
四、投标保证金
(适用于电汇形式)
(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四、投标保证金保函
(适用于保函形式)
如递交银行保函,请投标人单独密封银行保函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如有),投标文件相关部分应附银行保函原件复印件。
如递交银行保函的投标人要求退还银行保函,请按以下格式填写
银行保函退还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格式参考如下
银行保函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
(银行,以下简称“我
(招标人名称):
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
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
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
条件支付保函对应金额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
效期内送达我方。
日之前)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
月
年
。
银行盖章
44
1.投标报价表说明
五、投标报价表
(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13%)计算。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本合同含税单价和总价均为在交货地点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成本、
产品辅材及耗材费用、设计费、包装费、运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检测费、出厂检测费、文件资料
编制费、行政费、乙方人员所有薪资福利费、材料涨价风险、设计变更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所列内容做出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在投
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否则,视为投标人已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供货要求”的需求进行投标。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
标人必须对满足本次招标所涉材料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45
(一)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保证金
(有/无)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项目负
责人
备注
投标总价(元)
付款条件
备注:
1.提供可选择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成本、产品配辅材及耗材费用、设计费、
包装费、运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检测费、文件资料编制费、行政费、乙方人员所有
薪资福利费、材料涨价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46
(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分项报价表说明
1)上表格式仅供参加,分项报价须按照“第五章 供货需求”中需求清单填报。
2)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成本、产品配辅材及耗材费用、设计费、
包装费、运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检测费、文件资料编制费、行政费、乙方人员所
有薪资福利费、材料涨价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六、资格审查资料
成立时间
员工总数
电话
传真
电话
类型:等级:证书号:
联系人
网址
姓名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
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
的资质证书
备注
48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注:应按照(一)基本情况表“注释”以及投标人须知第 1.4.1 要求内容,提供相应资
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为“无“的可对应写“无”,如已在文件其他部分提供,
可标注所在页码即可,无需重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证明文件
……
特别说明:对于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盖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
格要求。
49
(三)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证明材料页码
范围
备注
填报说明:投标人按照下文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编排目录,注明页码
50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
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
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51
业绩证明资料
52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
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
人履约情况
备注
53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54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如有,格式仅供参考)
致:(招标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
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货物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
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55
(七)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6
七、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一)商务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内
容
偏差说明
所在页码位
置
1 交货期
2 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4 投标有效期
5 投标保证金
6 合同价款的支付
7 质量保证期
……
……
注:投标人应对上表所述的主要条款(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逐一响应。
投标人承诺:除此表中列出的,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57
(二)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及内容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主要技术条款
技术支持材料
位置
1
2
3
4
5
……
投标人承诺:
1.我方已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并对*号或★号指标逐一应答,所有应答真实有效且已注明
主要技术条款技术支持材料所在位置。对于因未注明位置或注明位置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如*号或★号指标技术支持资料与技术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技术支持材料为准。
2.除此表中列出的,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58
八、投标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59
九、技术支持资料
注: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 允
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60
十、相关服务计划
61
十一、其他资料
(一)与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62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诚信投标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的项目名称为(招标编号:)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投标;
二、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果我方中标,提供设备的主要
技术参数未能够达到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条款(*号项)的要求,我方承担不低于双倍合同价的
经济赔偿;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
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如我方中标,将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要求,本承诺书
所明确的经济赔偿,不良投标记录等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63
(三)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
信誉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
一、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我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上述承诺接受招标人核实查询,如我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包括法
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要求,以及不良投标记录等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64
投标保证金退还登记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登记表
(适用于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情形)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汇款金额: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汇款日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证金利息:
投
标
单
位
保
证
金
汇
款
信
息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无息退还:
请贵方无息退还。
按息退还:
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只能够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2.保证金利息以银行实际结算为准。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因上述信息错误或未按要求提交而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我
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