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活饮用水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生活饮用水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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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2025年生活饮用水采购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ZC-5341-000001-0z02
招标编号:BJPSJT--QH2-2024-004-CZ02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2025年2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生活饮
用水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编号:2025-ZC-5341-000001-CZ02,招标编号:BPST-
QH2-2024-004-CZ02),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
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
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
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
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
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
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
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生活饮用水采购配送服务。预
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
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生活饮用水采购配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财务制度健全,提供近一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2业绩:
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一项20万元(含)以上的饮用水销售或配送业绩证
明文件:
4.服务要求
4.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2)采购生活饮用水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如国家、北京
市出台生活饮用水新的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3)生活饮用水采购,包括源水、配送、检测、厂内储水设备清洁等全流程服务。采购
人下达通知之时起12小时,中标人将符合要求的生活饮用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每车次到
货后,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共同对当车次生活饮用水现场取样、取样地点为水罐车供水口,现场
称重后确认实际水量
4.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18时至2025年3月18日16时(北京时
间,下同)
,与招标人联系。本次招标招标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
标文件邮箱为guoliming@bdc.cn,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投标人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
人:郭先生,电话:18610881250
52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guoliming@b
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
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藏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9日10时00
分,地点为:清河再生水厂综合办公楼一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
6.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
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3未按6,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cebpubservice..com)和
北排供应链(http:/cg.bde.cn)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党群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米广营北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10881250
中标结果质疑:010-62904933
招标监督:010-62998679,yangwenjia(@bd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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