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经济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宝应经济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应经济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JSZC-******-YZJY-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苏彩云系统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ZJY-C2025-0003
项目名称: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应经济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2.99万元
采购需求:
新建雨水闸门井、公共事故应急池改造项目及配套项目施工(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 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苏彩云系统下载
方式:通过CA锁登入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3-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20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世一
电话:177*****89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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