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楼翻新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楼翻新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永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楼翻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6]449号,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GC(YZ)-0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楼翻新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永财购计[2016]449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 |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楼翻新改造工程 | 1 | 529135.62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和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证书;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上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6人(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质检员1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 1 月 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节假日休),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 零陵区风荷路89号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永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686
地 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永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小姐 何先生
地 址:零陵区风荷路89号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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