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选海南农垦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意向合作方的公告

关于招选海南农垦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意向合作方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开辟建筑石料机制砂资源保障供应的指示,为了推进建筑石料和机制砂一体化生产和绿色矿山建设,有力保障海南自贸港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设,海垦自然资源公司通过组建合资公司在三亚、屯昌、儋州和陵水四个地区布局砂石矿项目,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入冲刺阶段,解决砂石骨料产品运输需求迫切。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海垦自然资源公司拟建设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为砂石运输和销售提供绿色能源保障和合作资源。

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拟通过公开方式招选具有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经验和运输企业合作资源、砂石销售合作资源的合作方,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为矿山项目产品运输和销售赋能。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拟以屯昌大月岭矿区为试点,其他三个矿山项目根据试点情况和运营需求再由合资公司开展。为公开、公正招选意向合作方,特此公告:

二、招选方

海南农垦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自然资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农垦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一期—屯昌大月岭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简称“大月岭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

(二) 项目地点:屯昌大月岭矿区

(三) 建设内容:投资建设15台重卡超充桩,每天服务车辆达到200台次以上,有效满足矿区外运材料牵引车的充电需求。

(四)项目合作方式:海垦自然资源公司拟与选定的意向合作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合资公司所有。合资公司由海垦自然资源公司控股,意向合作方参股。

(五)海南农垦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一期—屯昌大月岭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估算投资约626万元。

四、意向合作方须具备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合作方须提供公司简介,从品牌声誉、专业力量、资金实力、科技创新能力、产业集群带动等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综合介绍。

3.意向合作方有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能够清晰显示建设或运营矿区充电桩数量/台)。

4.意向合作方需具备运输企业合作资源。(提供与运输企业合作的证明材料,能够清晰显示合作方合作车辆的数量规模)。

5.意向合作方需具备建筑砂石销售的合作资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意向合作方须制定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合资公司的合作经营方案,内容详实、可落地,包括与运输企业(车队)、砂石销售等合作模式等。

7.意向合作方近3年内无行贿或欺诈行为(须递交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意向合作方近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递交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意向合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意向合作方遴选方式

海垦自然资源公司将对报名企业提供的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和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合作方案、运输企业合作资源、砂石销售合作资源、企业矿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建设业绩(包括过往实施成功案例、合同等)、商业信誉及企业实力、企业介绍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综合得分排序,得分最高的企业为选定意向合作方。海垦自然资源公司与意向合作方进一步洽谈具体合作条件,如中选单位未能达成合作,将从报名企业中按得分高低顺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有意者提交材料纸质版到以下联系方式,全套电子版扫描件发送邮箱并电话告知确认。

招商热线:0898-******** 樊先生 185*****686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海垦国际金融中心33层

招商邮箱:hkzygs@hsf.com.cn

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4日17:30分,欢迎咨询!



海南农垦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区新能源充 砂石运输 砂石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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