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原锰锌高科技污染场地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花垣县原锰锌高科技污染场地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4">招标编号:YYGJGC2016-071
1. 招标条件
花垣县原锰锌高科技污染场地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函[2016]579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并以[2016]283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示范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花垣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垣县原锰锌高科技污染场地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2.2项目位置: 湖南省花垣县。
2.3资金来源: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示范专项资金。
2.4 建设规模:对花垣县原锰锌高科技污染场地进行修复,主要包括:遗留 厂房拆卸,遗留废渣废水清理,50亩废弃场地土壤修复。本项目总投资为 1916.28 万元。(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EPC)、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65-2016)表1中工业用地标准,及其他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的环保专业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2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7、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8、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没有违背公平交易等违法行为。
3.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凡列入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
http://wcm.xxz.gov.cn:8080/pub/xxlz/gzdt/201511/t********_189675.html
中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5">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捌万元(RMB¥:38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7 年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7.投标文件的递交
********7">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西州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花垣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
联 系 人:谭先生、周先生
电 话:****-********转1938
传 真:****-********
邮 箱:********4@qq.com">********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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