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彰武学区中心学校采购彰武中心幼儿园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彰武学区中心学校采购彰武中心幼儿园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彰武学区中心学校采购彰武中心幼儿园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安龙财询价采购【2017】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4/201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任一);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询价文件出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询价文件出售方式:购买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六、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15:00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月9日15:00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邮政编码:455000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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