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KWPD5G2016072
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KWPD5G2016072
1.招标条件
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东发改规〔2016〕198号)、【关于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东发改规〔2016〕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起点于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终点于罗浮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拟改建道路长710米,道路红线宽55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配套建设横向穿越延长线地道1座,长90米,宽37.7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以及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建工程、地道工程以及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
项目估算投资额:约4872.01万元。
2.1 A分标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进行岩土勘察。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精度必须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与相关规范要求。按要求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勘察成果深度满足本项目的咨询、设计、评审、施工和验收的要求,若咨询、设计、评审、施工和验收要求增加孔数,招标人不另签证勘察费用;
勘察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工程勘察质量合格标准。
2.2 B分标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设计周期: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专用技术规范。
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2.3 C分标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东兴互通立交南端延长线道路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设计周期: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及相应施工专用技术规范。
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本分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3.2 B分标、C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B分标、C分标各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B分标、C分标各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市政道路工程专业或路桥专业或城市道路专业或公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B分标、C分标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或者正在承接1项类似工程(暂定总投资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5)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
(3)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A分标必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B分标、C分标必须提供);
(5)投标单位业绩证明复印件(B分标、C分标必须提供,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式三份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按页码排序装订成册并附加扉页目录入条目所在页码。报名时所有资料原件查验(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不用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且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或证书已经过期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不予受理;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 1 月 4 日至 2017年 1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index.htm);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om);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办公室
地 址:东兴市兴贸路旅游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 梁 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住宅20号
联 系 人: 王菊
电 话:****-*******、133*****244
传 真:****-*******
2017年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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