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村镇泰伯花苑三期工程土建施工十六标段

梅村镇泰伯花苑三期工程土建施工十六标段

梅村镇泰伯花苑三期工程土建施工十六标段

招标公告********9-06

1、现决定对无锡市新区梅村镇人民政府的梅村镇泰伯花苑三期工程进行施工招标,选定合格的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2.2工程名称:梅村镇泰伯花苑三期工程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2万m2,主要由6层、11层、18层住宅及配套设施组成。

2.4工程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梅村镇

2.5工期要求:多层180天,小高层(11层)240天,高层(18层)36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方式、内容及范围

3.1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3.2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6#~29#、34#~43#房,建筑面积约10.2万m2,6层、 11层、18层住宅及配套设施。共分六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第十六标段:由2幢11层(41、43#);建筑面积约2.16万m2

4、投标申请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资格考核证书B类(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向招标人提出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中1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加招标。

6、 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纳入新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取得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加密锁办理地点: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具体详见建筑业企业信息加密锁办理须知。

7、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无锡市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上午9:30起到3月14日16:00止。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8 年3月17日 10时以前送至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梁青路42号建工大厦十二楼)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无锡市新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丽萍:0510-********-16

传 真:051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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