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
2025年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肝胆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025年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3 月 21 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
2.2服务内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是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为做好医院医疗救治工作,医院申请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院内中药制剂进行委托生产事项。院内制剂品种约7个,主要包括抗肝纤丸、茵陈利胆丸、杞参养肝丸、利胆退黄丸、疏肝和胃丸、疏肝解毒丸、麻仁通便丸等等。药品质量和技术标准需符合国家、药品行业及医院医疗工作要求质量标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委托产品的剂型范围等专业资质,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先进的检验设备和检验能力,具有良好的配送保障等能力。严格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生产实施要求,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去检验、生产等,对药品生产质量负责,确保国家、行业、药监、医院等部门检验合格要求,不损害医院利益,确保医院医疗工作安全运行。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周期一年。(具体以实际医疗救治情况为准)。
2.4中标价格组成:包含辅料、内外包材费用;原料、辅料、包材检验费用;产品制造费用等等(不包含处方涉及原药材)。
2.5项目地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0万元。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医院方的合格服务标准。
2.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符合GMP的要求、具有委托产品的剂型范围。具有委托品种需要的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管理团队有药品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经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1 月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①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 5 日,每日9:00-16:00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3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 日13时00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 1-3 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投标活动。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供应商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CA 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CA 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 CA 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edaac705fda12edb43
(5)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该类供应商可选择进行网上注册,注册状态“待审核”即可正常参与本项目,该状态不影响获取采购文件、编制、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等采购活动,特此说明。
(6)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投标人开标前30 分钟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218号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04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431-********-601
来源: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李亮
复审:徐超
终审:曲智峰
来源: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李亮
复审:徐超
终审:曲智峰
采购人名称 |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21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440.****** | 最高限价(万元) | 44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2.1 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内中药制剂委托加工生产项目。 2.2服务内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是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为做好医院医疗救治工作,医院申请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院内中药制剂进行委托生产事项。院内制剂品种约7个,主要包括抗肝纤丸、茵陈利胆丸、杞参养肝丸、利胆退黄丸、疏肝和胃丸、疏肝解毒丸、麻仁通便丸等等。药品质量和技术标准需符合国家、药品行业及医院医疗工作要求质量标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委托产品的剂型范围等专业资质,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先进的检验设备和检验能力,具有良好的配送保障等能力。严格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生产实施要求,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去检验、生产等,对药品生产质量负责,确保国家、行业、药监、医院等部门检验合格要求,不损害医院利益,确保医院医疗工作安全运行。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周期一年。(具体以实际医疗救治情况为准)。 2.4中标价格组成:包含辅料、内外包材费用;原料、辅料、包材检验费用;产品制造费用等等(不包含处方涉及原药材)。 2.5项目地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0万元。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医院方的合格服务标准。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符合GMP的要求、具有委托产品的剂型范围。具有委托品种需要的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管理团队有药品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经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1 月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①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5-02-26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6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3-21 13:00 | 开标时间 | 2025-03-21 13: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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