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2025年舟山管理中心清障施救委外服务直接招标公告

本部2025年舟山管理中心清障施救委外服务直接招标公告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二、项目情况:本项目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舟山管理中心管辖路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已列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分别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富翅门大桥管理处,资金来源为 100%自筹。主要对舟山管理中心所辖高速路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高速公路段及高速公路其他责任区域内的所有的清障施救、轮胎抢修、事故车及违法车停放、保管及不能拖曳的故障车抢修等服务及各路段每天巡逻次数、应急处置、驳货、预警、直拖服务、封道分流、卡口等服务内容。共设一个标段分二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合同段1 G9211甬舟高速(K19+930~K66+223)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合同段2 S6定岱高速(K00-K28+660)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富翅门大桥管理处。续签金额为*******元,其中甬舟*******元,定岱*******元,续签单位与项目业主分别签订合同。

1.项目名称及编号

XM2025YZCC-ZJEC-0040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2025年舟山管理中心清障施救委外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703.7593万元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主要是对舟山管理中心所辖各路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所有事故车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违法(章)车拖曳、故障车拖曳业务、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事故施救、驳货、停放、保管及不能拖曳的故障车抢修业务、节假日保畅及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本项目为2025年度舟山管理中心所辖高速路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拟进行直接采购,浙交投〔2024〕167号文),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款中的第四项的规定: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原合同是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授予的,采购人可视供应商履约情况续约1~2 年,最多可续约 1 次。同时《 2024 年度舟山管理中心管辖路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3规定:如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未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根据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秀,经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为1年。 符合直接采购条件,因此邀请宁波市车辆急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直接采购单位,服务期1年。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称:宁波市车辆急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07号

五、公示期限: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7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 话:0571-********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联 系 人:顾先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

电 话:0580-*******

2.代理单位名称(如有):/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2025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障施救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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